亲爱的同学们:《朝花夕拾》是一本值得一读的好书,我建议大家读一读。在书中,有描述小鲁迅与小动物的 ① ;有表现他在日本师友交往的 ② ;也有反应他家乡赛会风俗的 ③ 。在这些温馨的回忆里,蕴含着 ④ 和 ⑤ , 令人回味无穷。
A、《狗.猫.鼠》 B、《阿长与山海经》 C、《二十四孝经》
D、《五猖会》 E、《无常》 F、《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
G、《父亲的病》 H《琐记》 I、《藤野先生》 J、《范爱农》
①;②;③
④;⑤
①因为东关离城远,大清早大家就起来。昨夜预定好的三道明瓦窗的大船,已经泊在河埠头,船椅,饭菜,茶炊,点心盒子,都在陆续搬下去了。我笑着跳着,催他们要搬得快。忽然,工人的脸色很谨肃了,我知道有些蹊跷,四面一看,父亲就站在我背后。
②“去拿你的书来。”他慢慢地说。
③这所谓“书”,是指我开蒙时候所读的《鉴略》,因为我再没有第二本了。我们那里上学的岁数是多拣单数的,所以这使我记住我其时是七岁。
④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⑤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⑥“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赛会。”
⑦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⑧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自盘古,生于太荒,首出御世,肇开混茫。
⑨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记得那时听人说,读《鉴略》比读《千字文》,《百家姓》有用得多,因为可以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知道从古到今的大概,那当然是很好的,然而我一字也不懂。“粤自盘古”就是“粤自盘古”,读下去,记住它,“粤自盘古”呵!“生于太荒”呵!……
⑩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朝阳照着西墙,天气很晴朗。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⑪他们都等候着;太阳也升得更高了。
①应用的物件已经搬完,家中由忙乱转成静肃了,朝阳照着西墙,天气很晴朗。母亲,工人,长妈妈即阿长,都无法营救,只默默地静候着我读熟,而且背出来。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荒”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②至于我们——我相信:我和许多人——所最愿意看的,却在活无常。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中就有“鹤立鸡群”之概。只要望见一顶白纸的高帽子和他手里的破芭蕉扇的影子,大家就都有些紧张,而且高兴起来了。
③衍太太现在是早已经做了祖母,也许竟做了曾祖母了;那时却还年青,只有一个儿子比我大三四岁。她对自己的儿子虽然狠,对别家的孩子却好的,无论闹出什么乱子来,也决不去告诉各人的父母,因此我们就最愿意在她家里或她家的四近玩。
①书桌上的一盆“水横枝”,是我先前没有见过的:就是一段树,只要(jìn)在水中,枝叶便青(cōng)得可爱。——《小引》
②夜色更加(àn rán);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覆去了。——《狗·猫·鼠》
③他不但活泼而诙谐,单是那浑身雪白这一点,在红红绿绿
中就有“(hè lì jī qún)”之概。——《无常》
我的保姆,长妈妈即阿长,辞了这人世,大概也有了三十年了罢。我终于不知道她的姓名,她的经历;仅知道有一个过继的儿子,她大约是青年守寡的孤孀。
①语段中,鲁迅对她有不同的称呼。因她谋害隐鼠等,幼年的鲁迅憎恶地称她为“ ”;多年后,当他回眸这件事,鲁迅先生对她充满敬意和怀念,深情地称她为“我的保姆”“长妈妈”
②《朝花夕拾》中还有许多美好的回忆,请在其余篇目中,自选两篇,各列举一个情节。
大约十多年前罢,S城中曾经盛传过一个名医的故事:
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有一夜,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请他了,因为他其时已经阔得不耐烦,便非一百元不去。他们只得都依他。待去时,却只是草草地一看,说道“不要紧的”,开一张方,拿了一百元就走。那病家似乎很有钱,第二天又来请了。他一到门,只见主人笑面承迎,道:“昨晚服了先生的药,好得多了,所以再请你来复诊一回。”仍旧引到房里,老妈子便将病人的手拉出帐外来。他一按,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
“凭票付英洋壹佰元正。”下面是署名,画押。
“先生,这病看来很不轻了,用药怕还得重一点罢。”主人在背后说。
“可以。”他说。于是另开了一张方:
“凭票付英洋贰佰元正。”下面仍是署名,画押。
这样,主人就收了药方,很客气地送他出来了。
我曾经和这名医周旋过两整年,因为他隔日一回,来诊我的父亲的病。那时虽然已经很有名,但还不至于阔得这样不耐烦;可是诊金却已经是一元四角。现在的都市上,诊金一次十元并不算奇,可是那时是一元四角已是巨款,很不容易张罗的了;又何况是隔日一次。他大概的确有些特别,据舆论说,用药就与众不同。我不知道药品,所觉得的,就是“药引”的难得,新方一换,就得忙一大场。先买药,再寻药引。“生姜”两片,竹叶十片去尖,他是不用的了。起码是芦根,须到河边去掘;一到经霜三年的甘蔗,便至少也得搜寻两三天。可是说也奇怪,大约后来总没有购求不到的。
文段中“名医"看病的特点是:
结合《父亲的病》全文,可以看出鲁迅对父亲的感情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