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19年高二历史下期课时练习试卷带解析及答案

1. 详细信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这以后发生了贵族与大众之间的冲突。从各方面来看,他们的政治体制都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所有的土地都控制在少数人手中;如果他们无力支付地租,他们自己和他们的孩子都将失去自由。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材料二 梭伦改革的第一个重大措施是颁布《解负令》。然而《解负令》并不是平分土地,贵族阶级祖传的土地仍归贵族所有。第二项重大改革措施是按土地收入的财产资格划分公民等级……第一等级可任执政、司库及其他一切官职;第二等级与第一等级同,唯不得任司库;第三等级可任低级官职;第四等级则依旧不得担任一切官职,但可以和其他等级一样任陪审法庭的陪审员。
——摘编自吴于廑主编《世界史·古代史编》
(1)根据材料一,指出“贵族与大众之间的冲突”产生的原因。
(2)根据材料二,概括梭伦采取消除“贵族与大众之间的冲突”的主要措施。
2. 详细信息
(12分)(历史—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第一而且是最重要的是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借贷,第二是任何人都有自愿替被害人要求赔偿的自由,第三是向陪审法庭申诉的权利,这一点据说是群众力量的主要基础,因为人民有了投票权利,就成为政府的主宰了。
——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
材料二、诚然,防止极贫极富,扶持中等阶层,使富有的自由民和贫苦的自由民都不致各走极端,是古典思想家们的政治信条。因此,他们对“贫富有所协调”的理论构想,并非为了最终消灭穷人或富户,而是寻求社会力量的平衡
——解光云《古典时期雅典城邦对贫富差距的制度调适》
(1)据材料一,指出梭伦改革维护了“人民”的哪些权利? (3分)
(2)为“防止极贫极富,扶持中等阶层”,梭伦采取了哪些经济措施?(4分)
(3)通过梭伦改革.其寻求社会力量的“平衡”是否达成,请结合史实加以说明。(5分)
3. 详细信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李悝编订《法经》,共6篇,分别是《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前4篇主要是对所谓“盗”“贼”施以关押、拘捕等处罚之法。如规定杀人者不仅要处死,而且全家罚没为奴;对“大盗”,或充军或处死。后两篇中,《杂法》主要规定了对轻慢法令、偷越城墙等违法行为的惩治办法;《具法》则是对量刑轻重的有关规定。《法经》规定丞相以下的贪污受贿官吏要杀头,太子赌博要受笞刑甚至被废。
——摘编自晁福林《中国古代史》
(1)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李悝制定《法经》的目的。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析《法经》的特点及其社会作用。
4. 详细信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为解决财政困难,汉武帝于公元前129年提出了“入物有补官,出货者除罪”。然而富商大贾不愿听从政府号召……故汉武帝又于公元前119年颁布了算缗告缗令(算缗:征收财产税;告缗:反商人瞒产漏税的一种强制办法)。规定:“诸贾人末作贳贷(高利贷者)卖买,居邑贮积诸物(囤积居奇者),及商以取利者,虽无市籍,各以其物自占,率缗钱二千而算一(货币单位)。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算一。非吏比者、三老、北边骑士,轺车一算;商贾人轺车二算;船五丈以上一算。匿不自占,占不悉,戍边一岁,没入缗钱。有能告者,以其半畀之。贾人有市籍,及家属,皆无得名田,以便民。敢犯令,没入田货。”在告缗令贯彻实施之后,“中家大抵皆遇告”,由当时以严酷著称的杜周负责审理全国告缗案件。其结果正如《汉书·食货志》所云:“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抵破,民蝓(同愉)甘食好衣,不事畜臧之业,而县官以盐铁缗钱之故,用少饶矣。”
——摘编自白寿彝主编《中国通史》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汉武帝税收政策的主要特点。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析汉武帝税收政策的影响。
5. 详细信息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 唐初,府兵例从受田民户中选拔,自备资粮,免除租调力役,定期轮流宿卫京师或戍边征防,“若四方有事,则将以出;事解辄罢,兵散于府,将归于朝。故士不失业,而将帅无握兵之重,所以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高宗、武后之后,均田制日趋破坏,边境战事频繁,府兵负担愈益苛重,贵族官僚用府兵为私家役使,社会上以充当府兵为耻,农民逃亡日多,府兵征发无以为继。针对这种情况,唐玄宗“招募丁壮,长充边军”,官给资粮,免征赋役。天宝年间,地方节度使自行募兵,“猛将精兵,皆聚于西北,中国无武备”。
——摘编自李国轩主编《中国通史》等
(1)根据材料,概括指出募兵制与府兵制有何不同。
(2)根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唐玄宗兵制改革的影响。
6. 详细信息
(历史上重大改革回眸)
材料一 1368年,朱元璋发布硬性命令:“凡农民家有四五亩至十亩者,栽桑、麻、木棉各半亩。如果有田十亩以上,则种植面积加倍。各级官吏要亲自督查,如果不中桑树,就罚他交绢一匹,不种麻和木棉的,罚他麻布、棉布各一匹。”
1394年3月,朱元璋命令公布行文,令天下百姓,按帝国计划种植桑、枣。他硬性规定,每一百户农民要共同种二亩秧,并且详细给出了种植方式:每一百户共出人力,挑运柴草焼地,耕锅再烧,耕烧三遍下种。待秧苗长到二尺高,然后分栽,每五尺宽为一垅。每一百户第一年二百株,第二年四百株,第三年六百株。”栽种过数目,造册回报,违者全家发边充军。”
——张志宏《大明王朝的七张面孔》
材料二 国初最重农桑之政,令天下府州县提调官用心劝谕农民,趁时种植,计地再桑,计桑苛捐,府州县具有定额。然地各有宜,两者宜桑,山东、河南等处宜木棉,如永春则宜麻,当随地而取之。今有地不种桑,递年输绢,取办于通县丁粮。
——《永春县志》
(1)根据材料一,概括明初经济措施的特点。
(2)综合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简要评价明初的经济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