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黄某在2004年与某宾馆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条款之一是:“因宾馆服务业的特殊要求,凡被录用为本宾馆服务员的,不经批准,在合同期内不得结婚,否则本宾馆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当时黄某觉得找个工作不容易,虽觉不妥,但还是在合同上签了字。2008年黄某与男友结婚并怀孕,宾馆以此为由提前解除了该劳动合同。 请问: (1)黄某为什么要和宾馆签订劳动合同? (2)该宾馆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3)请你为黄某设计一关于某市(25.5°N、119°E)位置的叙述,正确的是(  ) A、北半球,低纬度B、西半球,高纬度C、南半球、低纬度D、东半球、中纬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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