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新英格兰出现的骚乱,我们商业上的不景气以及笼罩全国各地的那种普遍的低迷消沉情绪,在很大程度上(如果不是完全的话)归咎于最高权力机构的无权。
——华盛顿1787年给友人的信
材料二 英国“光荣革命”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没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三 中国没有以民主的名义使自己陷入政党争斗的局面,而是以一党体制实现现代化,发展出一种独特的纵向民主形成稳定的关键……
——2011年,美国著名未来学家约翰·奈斯比特新著《中国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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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议制又称议会制,是指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主权的制度,这种代表民意的机关就是议会。代议制最早在英国产生,以后就被欧洲和世界上许多国家效法。
材料一 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 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询问。
材料二 第十一条 联邦的主席职位属于普鲁士国王,普鲁士国王享有德意志皇帝的尊称。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材料三 根据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共和国的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通过昔选方式产生。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总统和内阁部长共同向议会负责。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并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在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可解散尚未届满的众议院,总统的命令须经其任命的各内阁部长副署。
材料四 国会可用2/3的多数推翻总统对国会法案等的否决,可通过法律规定法院的组织与权限。众议院有权对犯有“背叛、行贿、受贿或犯有其他重大罪行和恶行”的总统、副总统等提出弹劾……
“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议员议员任期4年,参议院议员由地方参议会组成的选举委员会间接选出,任期9年,每3年改选其中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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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结束了松散状态,维护了国家统一 ②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权益的要求
③确立了美国的责任内阁制 ④促进了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
材料:美国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把洛克和盂德斯鸠的分权理论纳入了联邦宪法中,但在具体内容上却又和洛克、孟德斯鸠的思想有着很大的差异。洛克的三权分立是指立法权和行政权、外交权的分立,他的所谓三权分立实际上是二权分立,因为他认为行政权、外交权应属于君主,只有立法权属于议会。孟德斯鸠对共和制是不信任的,他不赞成把行政权给民众或他们选出的人,而赞成把行政权保留给开明的君主,孟德斯鸠对司法权是不重视的,他认为司法权应同时委托给贵族组成的上院和人民选出的下院。因此,洛克和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实际上都带有一些和君主制妥协的特色。从根本上说,美国的联邦宪法完全是从美国的实际出发制定的。正如埃尔布里奇·格里所说:“联邦政府好比是杂交新品种,世界上尚无先例可寻。”
——摘编自余怀彦《深层美国》
材料一:“国会是资产阶级和地主控制的,因为按照宪法规定,必须有一定财产的人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最高法院曾多次帮助美国资本家,宣布工人罢工为非法,残酷地镇压革命的工人。……这部宪法(1787年宪法)保障了美国有产阶级的利益,它可耻地保存奴隶制度,把种族歧视固定下来,使广大的劳动者失去了起码的政治和经济权利。它所宣布的‘自由’为的是种植主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巩固,实为剥削的自由”。
——摘自《世界近现代史》(高级中学课本)人民教育出版社1958年版上册
材料二:“美国宪法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宪法所确立的主权在民、三权分立、共和制等原则,为美国在此后两百多年间由小变大、由弱变强提供了制度上的保证,也为后来许多国家所效法。美国开国元勋们的初衷并非设计一个完美无缺的国家制度,他们当时关心的是如何建立一个有效但又受到约束的政府,以挽救危机中的邦联。1787年宪法……因此带有一些明显缺陷。例如,在奴隶制问题上,虽然宪法明确阐明了主权在民原则,但在宪法批准后,只是拥有一定财产的白人男性才有选举权”。
——摘自《近代社会的民主思想与实践》(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选修Ⅱ)人民教育出版社2005年6月第1版
比较材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指出两个版本的教科书对美国政治制度所持态度有何不同,并根据所学知识分析出现态度不同的原因。
美国历史学家J·布卢姆说:1787年“在费城所起草的宪法是实验时期最伟大的创造性的胜利。……战后人们最初反对君主制和贵族政治的思想,引导着美国人建立了一些行政首脑软弱无力、上院不起什么作用的州政府;新的宪法则建议有一个权力很大的行政首脑和同众议院权力相当的参议院。……全世界都说过,像美国规模这么大的国家,要建立共和制度是不可能的。……但是这里居然兴起了一个新型的共和国,一个虽然疆域和人口扩大十倍,但依旧对人民负责的政府,一个其人民不是作为相互对垒的公民,而是作为一个国家的平等公民联合起来的联邦。
——摘自《美国的历程》上册
①政党政治 ②代议制 ③分权原则 ④联邦制度
材料一:唐朝中央机构示意图
材料二:美国联邦政府机构示意图
材料三:19世纪七十年代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结构示意图
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总统制的国家,乔治华•盛顿在开创与完善美国民主政治制度方面贡献突出。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根据英国的设计,总督的权力是绝对凌驾于议会之上的,他不仅握有行政全权,而且有权召集和解散议会,可以提出立法建议,可以否决法案。但是,总督在与议会尤其是与议会下院的权力斗争中节节败退,逐渐处于下风。然而总督的权力及地位的某些方面却被后来的总统制继承。独立战争开始后,开国元勋们看到了重建行政权的必要,起码在州一级的政府中是如此。尽管开国元勋憎恶这些行政权力,但他们对于那些为独立战争做出重大贡献的强州的州长仍怀有敬意。毫无疑问,在制定1787年宪法时,制宪者将纽约和马萨诸塞的强州州长制做为新宪法的模版。
——李秀红《华盛顿与美国总统制的初步实践》
材料二:宪法对行政权的规定含糊不清,这使得第一任总统在权力的运用上缺乏明确的引导。实际上之所以会如此,可能是因为华盛顿是制宪者心目中总统的不二人选。他们认为华盛顿会恰当使用总统权力……在他就任后不久,他开始就重大问题向自己的部长咨询;最初是个别征求部长们的意见,1793年后逐渐改为会议形式集体咨询,会议由总统主持。这一会议就成为历届总统执政的一个重要工具——“内阁”。
——摘编自[美]西德尼·米尔奇斯《美国总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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