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1776年7月4日通过的《独立宣言》宣告了美国的独立。宣言中说: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 。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 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新的政府应当建立在最能保障人们的安全与幸福的原则之上,并应按照符合这种原则的形式组织它的权力机关。马克思将《独立宣言》称为人类历史上的“第一个人权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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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根据宪法的规定,英国是一个君主制国家,世袭的国王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议会的组成部分、司法首脑、武装部队总司令和国教的世俗领袖。从形式上说,英王的权力是最大和最广泛的,但不能单独行使,而由内阁和议会行使,所以英王的权力只具有象征性的意义。
材料二 在1688年后的20多年内,内阁的地位日趋巩固。到这时,各枢密院常设委员会的作用进一步加强,初步具有了近代政府各“部”的性能和特征。名义上的中央政府机构枢密院更加臃肿、笨拙,已不能发挥维系中央政府的核心作用。而内阁人员精干、决策迅速、处事敏捷,在指导、协调各部门工作中显示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17世纪末18世纪初,内阁和政府日益融为一体,内阁的构成人员趋于稳定。
材料三 英国行政机构的构成比较复杂,它包括政府、内阁、政府各部、枢密院和地方行政机构等。政府大臣中包括阁员大臣和非阁员大臣。由阁员大臣组成内阁。内阁由首相主持,它是英国政府的领导核心,是行政决策机构。
材料四 前任英国内阁首相布莱尔是由下议院多数党选举产生的,所以他要出兵伊拉克,一般会很轻易就在下议院获得多数票通过,但也有120多名工党议员对政府决议投反对票,使布莱尔蒙受了打击。政府的决议受到反对怎么办呢?就需要首相为自己的决策进行辩护。但是无论辩论结果如何,只要下议院是多数票通过了,最后英国就可以出兵伊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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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假定一块大陆永远要由一块岛屿来支配,那是件荒谬的事……英国和美洲就彼此的关系而言,颠倒了大自然的通常秩序……英国属于欧洲;美洲属于它本身。所有正确或合理的事情都为分离作辩护。被杀死人的鲜血和造化的啜泣声在喊着: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即使竭尽智慧,要不谈独立而保证这个大陆苟安一年,也是办不到的……和解是个荒谬的梦想
——潘恩《常识》
材料二:欧洲把合众国的建立视为明证:启蒙时代的许多思想都是切实可行的……歌德曾经若有所思的对美国称道说:美利坚,你的那个大陆胜过我们的这个旧大陆。
——摘编自R.R.帕尔默《现代世界史》
材料一: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被他们的“造物主”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力,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
——《独立宣言》
材料二:现代民族国家起源于市民社会。所谓市民社会就是基于社会分工、私有制和商品的自由交换的基础上而组成的社会。非洲的市民社会是不发达的……部落体制根深蒂固,人们只有部落观念,只听部落长老的,政府和国家没有任何权威。虽然非洲绝大多数国家独立后学习美国的政治体制,实行三权分立,但政治不稳定是独立后非洲国家最大的灾难。
——钱乘旦《世界现代化进程》
材料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材料二: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三: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议员之选举人所需资格。……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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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首先是《权利法案》(1689年),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停止实施任何法律和征收任何新税……第三是“三年法案”(1694年),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的王权还从来没有被套上这么多的“紧箍咒”。这个以往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如今已完全受制于议会了,其神圣的光环已荡然无存。至此,国王的专权在英国已无可能。
——《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在热切希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于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治的警惕……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要素应运而生。这些制度性要素主要就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亦即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分权…… 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
——《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德意志帝国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