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 订 法 典 |
目的 | 为了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力 |
法典 | 《查士丁尼法典》、《法学汇纂》《法学概要》《新法典》统称《罗马民法大全》 | |
内容 | 承诺奴隶制;对财产、买卖、债务、契约关系等作出明确规定 | |
评价 | 《罗马民法大权》被誉为欧洲民法的基础 |
材料一:
材料二: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说:“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则以法律,而第三次的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材料一:法典条文共282条,刻在一块世大石柱上。它规定:倘奴隶告其主人云:“你非吾主人”,则此主人应证实其为自己的奴隶,而后其主人得割其耳。倘理发师未告知奴隶之主人而剃去非其奴隶的奴隶标记者,则此理发师应断指。
材料二: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皇帝不但能在战场上取得胜利,而且能采取法律手段排除违法分子的非法行径。
——查士丁尼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材料一:法典规定: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处以割耳之刑。法典中有许多关于租赁、雇佣、交换、借贷等方面的规定。
材料二: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颁布了成文法。该法使量刑定罪有了文字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贵族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
材料三:查士丁尼认为旧有法典过于庞杂,必须整理完善,才能成为臣民永久恪守的行为规范。在新法典的编纂过程中,他自始至终十分关注,还亲自参加讨论,裁断分歧。后世以他的名字命名这部法典,他当之无愧。
请回答:
①《荷马史诗》
②《十二铜表法》
③《查士丁尼法典》
④《九国公约》
材料: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于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时期达到……马法曾经在中世纪和文艺复兴时期两度掀起热潮,又直接成为近代资产阶级法学的渊源和近现代法律的先驱,其中所体现的人人平等、公正至上的法律理念具有超越时间和空间的永恒价值。
材料一:《罗马民法大全》,是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查士丁尼法典》明确宣布皇权无限,维护教会利益,巩固奴隶主的统治地位;法典要求“人人都应安分守法”,否则,要依法给予严厉制裁。该法典奠定了后世法学尤其是大陆法系民法典的基础,是法学研究者研究民法学不可或缺的重要文献资料之一。
材料二:美索不达米亚人试图通过编制完备的法典来消除各种潜在的冲突。……是其中最杰出的一部;这部法典试图明确地、永久地调整一切社会关系,因而,它不仅阐明了古巴比伦的法律制度,也照亮了当时的社会。
材料三:虽然在各国历史进程中,革命和改革是社会更替与变革的重要形式,但是一个国家在革命或者改革后是否能兴盛不衰,最重要的因素是这个国家有没有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法治体系。正如中国的改革开放之所以如此顺利,是因为我们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障改革进行,发挥法治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做到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以法治巩固改革成果。
——摘自《全球通史:从史前史到21世纪》上册)
——《查士丁尼法典》
问题查士丁尼为何颁布法典?他在位时期组织编写的法律文件有何历史影响?
材料一:法典严格保护奴隶主的利益,规定:奴隶打自由民的嘴巴或不承认自己的主人,要被处以割耳之刑。法典中有许多关于租赁、雇佣、交换、借贷等方面的规定。
材料二: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颁布了成文法。该法使量刑定罪有了文字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贵族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
材料三:查士丁尼认为旧有法典过于庞杂,必须整理完善,才能成为臣民永久恪守的行为规范。在新法典的编纂过程中,他自始至终十分关注,还亲自参加讨论,裁断分歧。后世以他的名字命名这部法典,他当之无愧。
材料一 如下图
材料二 公元前450年左右,罗马颁布了成文法。该法使量刑定罪有了 文字依据,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贵族对法律的曲解和滥用。
材料三 罗马法是古代欧洲最发达的法律体系,但是罗马法不是某一部法律文献的名称,而是指罗马奴隶制国家的全部法律。……它不仅包括从《十二铜表法》到《国法大全》(公元6世纪)间的所有法律,而且包括中世纪复兴以后对周边国家产生影响的罗马法。
——谢冬慧《罗马法的借鉴价值》
材料四 《民法大全》(Corpus Juris Civilis),又称《查士丁尼法典》或《国法大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下令编纂的一部汇编式法典,是罗马法的集大成者。
——摘自百度百科
材料一:查士丁尼在法典中把君权同神权结合起来,第一个提出君权神授的思想,宣传皇帝直接得到“天惠"来统治人民,使君权神圣化。《罗马民法大全》成为后世欧洲各国研究和制定法律的基础,其中的公法对后世影响不大,私法则对近代欧洲各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起了重大作用。
—摘编自百度百科
材料二:《权利法案》重申了正统的政府必须依法而治这一古老的思想,还规定议会是英国政府中最高权力的拥有者,议会制定的法律是国内最高法。与其他欧洲国家的法律制度都是在继承古罗马法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情况不同,英国法律制度是从自身内部产生出来的,并一直沿着自己的道路独立地向前发展。英国没有统一的宪法典300多年来,一直以自己“无宪法”但有发达的宪政的迷人风采彪炳于世。一些基本的宪法性法律文件沿用了几百年,一直未宣布废弃它们,英国“新的政治设施总是兴建于旧设施的基础之上”。
—摘编自夏新华、丁峰《借鉴与移植:外来宪法文化与中国宪制发展》
材料三:政治家关于“1787年美国宪法”的观点
时间 | 政治家 | 观点 |
19世纪中后期 | 威廉·格莱斯顿(英国) | 美国1787年宪法是迄今为止,在特定的历史时期人类智慧和意志所创造出的最美妙的杰作。 |
20世纪60年代 | 马丁·路德·金(美国) | 一个向上帝要求赋予自由的民族,没有迈出同时给予非洲人自由的第一步,是不应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