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中国古代法制以“礼法合一”为主要特征,礼教所倡导的价值观在法的规范中得到体现,“依法断案”也是“合礼裁判”。司法裁判因人而异,皇亲国戚、贵族官僚等都不按法定程序与刑罚审判,有时还享有减免刑罚的优待。古代司法更重视口供,以口供作为定案的主要根据,由此导致刑讯逼供。刑部等司法机构通常受制于中央行政中枢,地方司法权一般由地方行政官员掌握。
——摘编自王继尧《论中国古代司法制度的演变及特点》
材料二:1840年以后,西方列强借口中国司法制度过于野蛮残酷,强迫清政府承认外国的领事裁判权。1906年秋,清廷设立专司审判的大理院,启动了行政、司法分立的进程。袁世凯在天津府试办新式审判厅,后来各省城、商埠都设立各级新式审判机构。新式审判机构的审判员,须经历较长时间的专业学习,考试选拔合格,并经过试用期历练,才能成为正式的审判员。当时有洋商因为审判厅判决公正,不经领事直接到审判厅起诉立案。《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等法律的通过,在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规定了辩护与律师制度,被告人有权对所受指控进行辩护,并可随时自己选任或由法定代理人为其选任辩护人。
——摘编自春杨《论清末中国司法体制的转型及其历史启示》
材料一
中国古代并无现代意义的民法,编纂民法典之议始于19世纪末。1902年光绪帝下诏参酌外国法律,改订律例。1908年始编纂民法典,引进了西方民法典的立法理念和编纂方法,于1910年完成《大清民律草案》,但未及正式施行。
——摘编自《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
材料二
1954—1956年,新中国着手起草第一部《民法典草案》。此后,由于发生“整风”“反右”等政治运动,民法典起草工作被迫中断。1962—1964年,虽完成《民法典草案(试拟稿)》,但因“四清运动”而中断。以上只是表面原因,关键原因则是不具备其赖以存在的经济社会条件。
——摘编自梁慧星《制定民法典的设想》等
材料三
1979年,我国第三次起草民法典,但经济体制改革刚刚开始,条件还不具备。1985年,随着改革开放日益深入,民事生活越来越活跃,客观上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调整各种民事关系的基本法律,于是1986年颁布民法通则。
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确定了改革开放的方向。随后,与之相适应的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相继制定。进入21世纪,中国经济与国际接轨,民法典的起草加快。2017年3月1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并提出争取2020年形成统一的民法典。
——摘编自梁慧星《中国民法典编纂的几个问题》等
材料:乾隆时期,有大臣建议改革科举,甚至提出应“别思遴选真才之道”。近代以后,李鸿章、郑观应等主张改八股、停武举,并开考洋务科目、重视学堂。戊戌变法期间,康有为、梁启超等人提出废八股、试策论的主张。《申报》、《万国公报》等社会传媒持续参与。1901 年开始,袁世凯、张之洞等人逐渐争取到慈禧同意废除科举。在日俄战争的压力下,1905 年,张之洞等人抓住反对变革的军机大臣王文韶离职的机会,联合奏请迅速废科举、大兴学校。同日,清政府予以批准,并通过临时加开特科、进入学校等措施安排了大批旧科举人员。
——摘编自刘海峰、李兵《中国科举史》
材料一
原始社会人们为了生存通过长期和疾病作斗争,总结了丰富的经验。春秋战国时期中医理论已经基本形成,出现了解剖和医学分科。唐朝以后,中国医学理论和著作大量外传到高丽、日本、中亚、西亚等地。两宋时期,宋政府设立翰林医学院,医学分科接近完备。元明清时期,瘟疫流行,温病学得到了长足发展。自近代以来,社会开始使用西方医学体系的思维模式加以检视使中医药学陷入存与废的争论之中,中医药界面临危机四伏的险境。
——摘编自邓铁涛、程之范《中国医学通史》等
材料二
1910年中国东北发生了长达半年之久的烈性肺鼠疫。清政府立即成立了京师防疫局和东三省各防疫机构,出台百余项法规,要求各地区必须逐日向上级机关详细呈报疫情,同时任命剑桥大学医学博士伍连德为东三省防疫全权总医官。伍连德通过解剖疫尸,证明此次鼠疫为肺鼠疫,主要通过呼吸飞沫在人际传播。他采取隔离诊治、注射抗鼠疫血清、对公共场所实施污染源整治及清洁消毒、疫尸火化、推广使用口罩等措施。面对疫情,上到皇亲国戚、下到平民百姓多能参与募捐。1911年3 月,东北鼠疫全部消灭。庚戌鼠疫的成功防治,为中国近代公共卫生机制的形成和中国近代防疫体系的构建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摘编自焦润明《庚戌鼠疫应对与中国近代防疫体系初建》
材料三
改革开放以来中医药发展大事件
年份 |
事件 |
1986年 |
国家中医管理局成立,1988年更名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2003年 |
国家制定中医药标准体系。 |
2015年 |
屠哟哟等专家组成的研究团队,成功分离了青蒿素,并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 |
2017年 |
正式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 |
2003、2019年 |
SARS 时期、新冠肺炎突发时期再显中医药神威。 |
2019年 |
国内中医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达 65809个,中医中药传播到183个国家和地区。 |
——摘编自朱建平《中国医药与改革开放40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