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9世纪流行,11世纪遍布各地 ②庄园里的经济是自给自足
③领主可以随意没收佃户的份地 ④庄园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和政治单位
①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②惩罚违法的手段通常是处以罚金
③起着维护庄园公共秩序的作用
④维护了领主利益
①有专门的工作人员 ②惩罚违法的手段通常悬处以罚金
③法庭开庭的时间和场所是固定的 ④维护了领主利益
材料一:废除一切私地、私民,将土地、部民收归国有,成为公地、公民;国家将土地分给公民,每隔六年授田一次,不能终生使用,也不能买卖;统一赋税。
材料二:8世纪前期,某王国对土地的分封形式进行了改革,实行有条件的土地分封,要求得到封地的人必须提供兵役服务。这样,赐地的人成为封君,接受封地的人则成为封臣,封臣必须效忠于封君,封君则要保护封臣。封君与封臣的关系有严格的等级性,同时也有一定的契约意义。
材料三:典型的西欧庄园,和乡村一致,即一个村子就是一个庄园。庄园的土地分为领主的“自营地”和佃户的“份地”两部分。领主“自营地”由依附于庄园的佃户无偿耕作,其收获全归领主。“份地”是佃户的生活来源。
材料四:有学者在描述中世纪时说:“城市兴起的过程中,我们第一次在欧洲历史上写了‘平民的传记’,一个新社会集团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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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1世纪,在罗马帝国统治下的巴勒斯坦地区,犹太人长期遭受苦难,渴望“救世主”的到来。传道者宣传说,★就是“救世主”。 ★教导人们忍受苦难,死后可以升入“天堂”。“救世主”在希腊语中称作“基督”,这种信仰★基督的宗教后来被称为“基督教”。4世纪末,罗马皇帝将基督教确定为国教,促进了基督教的传播。
材料二:封臣制是西欧封建社会国家行政管理系统不完善、政治分裂和国家权力分散的产物,因此各级封臣拥有大小不等的政治统治权也是顺理成章的事。西欧封建主往往同时拥有土地所有权和政治统治权,二者浑然一体,难以区分,统称为领主权。封建主作为领主,对其领地(即封地)以内和附近的居民有许多行政司法权力,封建主利用这些权力控制和剥削农民。封君封臣所奉行的一整套道德规范和培养后代的制度,出自这些封建主所处的生活环境和他的生活方式,构成所谓“★”的主要内容。骑士的品格应是忠诚和勇敢。骑士作为封臣必严守自己的效忠誓言,不背叛封君,竭尽全力为他服务,甚至不惜为他付出生命。
材料三:中世纪庄园法庭审判以习惯法为依据,通过参与裁判制的形式来裁决体现出了中世纪西欧尊重法律、法律至上的传统。在中世纪英国的乡村社会中,庄园法庭进行司法审判,管理公共事务,构成了乡村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在英国,庄园领主利用法庭管理庄园,实施各项权利保证领主在庄园中的地位;但是,习惯法的强大力量使农民能与领主对簿公堂,抵制领主的任意侵夺,限定劳役。农民根据法律取得了一些权利,虽说只是最低限度的权利,但也使农民维护了自己的权益,保护了自己的剩余产品,实现财富的积累。后来,英国逐步建立了王室法庭的最高司法审判权,庄园法庭走向衰落。10世纪初, 西欧地广人少,居民村落主要在庄园中,按传统法律和习俗生活。庄园间的相互影响几乎没有,经济生活自给自足。有经济交换,但风险极高,人口移动优于货物运送,另外庄园之间相似的资源也阻碍了有组织的市场的产生。缺乏有效的中央政治权威使得提供保护的义务变成当地的事务,庄园主的军事力量可以提供保护,因此庄园主成为解决争端的人选,实施当地法律和维护当地习俗。
材料四:中世纪的西欧有句谚语:“城市的空气使人自由。”自由吸引着农奴逃亡城市,城市由此不断得到发展。一些比较富裕的城市,就用金钱赎买的办法摆脱领主的统治;有的城市则采用武装斗争的手段;另一些城市则两种办法交替使用。米兰、琅城等都经过长期反复的斗争,才取得城市自治权。
材料五:《罗马民法大全》中有一则记载:奴隶和隶农必须无条件地服从主人,服从“命运”的安排,对逃亡的奴隶和隶农必须严加惩治。
材料一:《汉谟拉比法典》规定:倘奴隶告其主人云:“你非吾之主人“,则此主人应证实其为自己的奴隶,而后其主人得割其耳。
材料二:“罗马曾经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以武力,第二次是以宗教,第三次是以法律。而第三次征服也许是其中最为平和,最为持久的征服。”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
材料三:所有的农奴都毫无例外地有服从审判的义务,而其他佃农在大小犯罪的事件上也常要受到这种惯例法庭的制裁。
——(比)亨利.皮朗著,乐文译《中世纪欧洲经济社会史》
材料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
①西欧庄园中的耕地分为自营地和份地;
②西欧庄园中的农民可以通过法庭维护自己的一些权益;
③领主不能随意没收佃户的份地,说明领主与佃户之间具有一定的契约关系;
④《查士丁尼法典》是《罗马民法大全》中的一部分,但不是查士丁尼执政时期的法令汇编;
⑤《罗马民法大全》集中了古罗马帝国的全部法律条文
材料一:法兰克王国的政教关系是相互需要、相互利用的。西罗马帝国的灭亡,日耳曼蛮族王国的建立让罗马教会必须要适应新的环境寻求新的政治保护和政治依靠,以便重振昔日的权势。而法兰克王国从克洛维到查理大帝,为了巩固统治和进行扩张,也深知需要罗马教会这样一个有力的精神工具。利害的一致,使双方结合在一起。
——裴耀鼎《论法兰克王国宗教与政治的关系》
材料二:封建制的明确的责任原则束缚了人,也稳定了社会关系。每个地方社区都有自给自足的经济(庄园),被割裂的社区之间很少交往……孕育法兰克社会民主与自治的精神,产生了权利和义务的规范,日后成为欧洲文明的精髓。
——陈乐民《欧洲文明的进程》
材料三:日本统治集团中的革新势力认识到唐朝均田制为日本摆脱经济危机提供了契机。他们将豪强贵族占有的土地和部民收归国有,变为国家“公地”、“公民”,然后班给“公民”一定数量的土地,国家征得“租”(稻谷)“庸”(劳役)“调”(土物产品)。于是,部民奴隶转化为封建国家的农民,奴隶主土地所有制转化为封建的国家土地所有制。
——王军友《大化改新性质博弈论—兼论日本律令时代的封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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