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中的三个标识反映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根据中国国情在不同地区先后设立的管理制度。三者的共同之处是
材料:1912年8月,临时参议院公布《中华民国国会组织法》、参众两院《选举法》等法律文件,对国会选举做了基本规定。根据规定,全国大约有10%的居民,即4000万人拥有选举权,比清末资政院选举的选民人数扩大了20多倍。从12月开始,全国各地进行选举。选民基本上是资本家,官僚和地主等。国民党、共和党等主要政党参与选举。各党政见多较空洞,要么内阁制或总统制,要么炫耀己党或攻击他党。竞选方法或张贴海报宣传,或旅行演说,或控制地方政权以操控选举,或请客送礼买选票。根据选举结果,国民党成为国会第一大党。1913年4月,第一届国会开幕。不少议员问政积极,仅众议院就提出19件弹劾案,173件质问书,涉及政府工作各个方面,先后迫使国务总理赵秉钧、财政总长周学熙辞职。11月,袁世凯政府解散国民党。国会因不足法定开会人数,被迫停止工作。
——摘编自张宪文等著《中华民国史》等
下图漫画《步步高升》中,各阶层人民代表通过人民政协的大门,沿着一级级阶梯“步步高升”,走向顶端即将诞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漫画中的“人民政协”( )
国别 | 宪法 |
苏俄(联) | 1918年宪法;1936年宪法 |
中华民国 | 1913年天坛宪法;1923年曹锟宪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
法国 | 1946年宪法 |
其它 | 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