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项选择 — My son seldom has        breakfast.    — It is         unhealthy habit. You must ask him to change it.            A. /; an          B. the; an          C. /; a          D. the; a 答案:A15、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6题。 我的梦想 史铁生 也许是因为人缺了什么就更喜欢什么吧,我的两条腿一动不能动,却是个体育迷。我不光喜欢看足球、篮球以及其它球类比赛,也喜欢看田径、游泳、拳击、滑冰、自行车和汽车比赛。总之我是个全能体育迷。     我最喜欢并且羡慕的人就是刘易斯。他身高一米八八,肩宽腿长,像一头黑色的猎豹,百米随便一跑就是十秒以内,随便一跳就在八米开外。不怕读者诸君笑话,我常暗自祈祷上苍,假若人真能有来世,我不要求别的,只要求有刘易斯那样一副身材就好。我还设想,那时的人又会普遍比现在高了,我至少要有一米九以上的身材;那时的百米速度也会普遍比现在的快,所以我不能只跑九秒九几。作小说的人多是白日梦患者。好在这白日梦并不令我沮丧,我是因为现实的这个史铁生太令人沮丧,才想出这法子来给他宽慰与向往。我对刘易斯的喜爱和崇拜与日俱增。相信他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我想若是有什么办法能使我变成他,我肯定不惜一切代价;如果我来世能有那样一个健美的躯体,今生这一身残病的折磨也就得了足够的补偿。     奥运会上,约翰逊战胜刘易斯的那个中午我难过极了。刘易斯当时那茫然若失的目光就像个可怜的孩子,让我一阵阵的心疼,我竟似比刘易斯还败得惨,还迷失得深重。这岂不是怪事么? 在外人看来这岂不是精神病么? 我慢慢去想其中的原因。是因为一个完美的偶像被打破了么? 如果仅仅是这样,我完全可以惋惜一阵再去竖立起约翰逊嘛,约翰逊的雄姿并不比刘易斯逊色。我非常明白,后来者居上是最应该庆祝的事。或者是刘易斯没跑好让我遗憾? 可是九秒九二是他最好的成绩。到底为什么呢? 最后我知道了:我看见了所谓“最幸福的人”的不幸,刘易斯那茫然的目光使我的“最幸福”的定义动摇了继而粉碎了。上帝从来不对任何人施舍“最幸福”这三个字,他在所有人的欲望前面设下永恒的距离,公平地给每一个人以局限。如果不能在超越自我局限的无尽路途上去理解幸福,那么史铁生的不能跑与刘易斯的不能跑得更快就完全等同,都是沮丧与痛苦的根源。假若刘易斯不能懂得这些事,我相信,在前述那个中午,他一定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在百米决赛后的第二天,刘易斯在跳远决赛中跳出了八米七二,他是个好样的。看来他懂,他知道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火为何而燃烧,那不是为了一个人把另一个人战败,而是为了有机会向诸神炫耀人类的不屈,命定的局限尽可永在,不屈的挑战却不可须臾或缺。我不敢说刘易斯就是这样,但我希望刘易斯是这样,我一往情深地喜爱并崇拜这样一个刘易斯。     这样,我的白日梦就需要重新设计一番了。至少我不再愿意用我领悟到的这一切,仅仅去换一个健美的躯体,去换一米九以上的身高和九秒七九乃至九秒六九的速度,原因很简单,我不想在来世的某一个中午成为最不幸的人;即使人可以跑出九秒五九,也仍然意味着局限。我希望既有一个健美的躯体又有一个了悟了人生意义的灵魂,我希望二者兼得。但是,前者可以祈望上帝的恩赐,后者却必须在千难万苦中靠自己去获取——我的白日梦到底该怎样设计呢? 千万不要说,倘若二者不可兼得你要哪一个? 不要这样说,因为人活着必须有一个最英的梦想。     后来得知,约翰逊跑出了九秒七九是因为服用了兴奋剂。对此我们该说什么呢? 我在报纸上见了这样一个消息,他的牙买加故乡的人们说:“约翰逊什么时候愿意回来,我们都会欢迎他,不管他做错了什么事,他都是牙买加的儿子。”这几句话让我感动至深。难道我们不该对灵魂有了残疾的人,比对肢体有了残疾的人,给予更多的同情和爱吗?     1.用简洁的语言概括这篇短文的内容。     2.我最初对来世的要求是什么?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要求?     3.作者在后来为什么又要重新设计自己的“白日梦”呢?     4.在约翰逊战胜刘易斯之后,作者是否认定刘易斯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 为什么?     5.用心体会文章最后一句话的含义。     6.人的一生怎样才有价值? 读了短文,你有答案了吗?
英语 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