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董仲舒按人性把人分为上中下三个等级,占人口多数的“中民”是教育的主要对象。他主张设立各级学校,教授儒家经典,将他们培养为“笃于礼薄于利”“以天下为忧”的君子,以使得“教化大行,天下和洽”。
古罗马教育家昆体良(35~95年)认为,学校教育优于家庭教育,培养演说家是公民教育的重要目标。他还认为,完美的常说家“不仅要有超群的演说天赋,还要有完美的品格”“能尽公民之义务,能在公私事务中完成使命,能以忠告引导国家,能以立法奠定其雄厚基础”。
材料二 严复认为:“西之教平等,故以公治众而贵自由”“讲教育者,其事常三宗:曰体育,曰智育,曰德育,三者并重”。
1912年,蔡元培批评清政府的教育宗旨说:“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同年,中华民国教育部公布的《教育宗旨》规定:“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
1957年,毛.泽东提出:“我们的教育方针,应该使教育者在德育、智育、体育几方面都得到发展,成为有社会主义觉悟的有文化的劳动者”。
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规定:“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材料三 人文教育是欧洲教育的传承。19世纪,英国知识界对教育的内容展开争论。一派认为,科学(自然科学和应用科学)应该是教育的主体内容,它是文明的基础和核心,是国家富强之所在。教育不能只培养绅士,而是要满足社会的现实需要,但科学在教育中几乎没有获得应有的分量。另一派别认为,古典人文科目(语言、文学、哲学、历史、数学等)仍然应该是教育的核心内容。人文教育不仅追求纯粹知识,还是人类实现美、快乐、自由和道德的途径。类似的争论在近现代很多国家都发生过。
②教育内容既受限于历史时代,又对历史发展产生影响。你如何看待上述教育争论中的观点?运用中外历史发展进程中的重要史实加以论述。
要求:观点明确,史实充分,史论结合,逻辑清晰。
材料一:……直到11世纪末,在意大利偶然发现了《国法大全》的真本,才把沉寂已久的罗马法再次捧上了历史舞台。……当时意大利商品经济迅速发展,迫切需要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体系。罗马法的内容远比当时日耳曼国家的习惯法和封建地方法更适合作为现成准则。其次罗马法中体现的理性、平等观念也是十分必要的。此外教权和皇权冲突的加剧也为罗马法的复兴提供了相当有利的条件。
——整理自何勤华《西方法学史纲》等
材料二:欧西各国自罗马帝国瓦解和罗马法失效之后。日耳曼各民族各部落均扶其地方的习惯法以为治,而全欧法律种类之多,以千百计。那时只法国一国的民法便有数百种之多。伏尔泰曾讥笑说过:旅行法国者改换法律次数之多,犹如其换马匹一样。但自拿破仑用整部的法典统一了法国的民法之后,各国才感觉到法律统一之可能。《拿破仑法典》同时还供给它们一个极好的模楷。十九世纪各国建立的民法典,我们可以说,它们几乎没有一个是不曾受过《拿破仑法典》之影响的。
——摘自梅汝璈《<拿破仑法典>及其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