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公元前600年~公元前300年是人类文明的“轴心时代”。这一时期东西方都出现了杰出的思想家,西方有苏格拉底,东方有孔子,他们的思想照亮人类前进的道路。
材料二 梁启超对“欧洲旧思想、中国旧思想、欧洲新思想”的比较表(原文节选)
甲 欧洲旧思想 | 乙 中国旧思想 | 丙 欧洲新思想 |
一、国家及君、人民,皆为神而立者也,故神为国家之主体 | 一、国家及人民,皆为君主而立者也,故君主为国家之主体 | 一、国家为人民而立者也,君主为国家之一支体,其为人民而立,更不俟论。故人民为国家之主体 |
三、治人者为一级,被治于人者为一级,其地位生而即定,永不得相混 | 三、治人者为一级,治于人者为一级,其级非永定者,人人皆可以为治人者 | 三、有治人者,有治于人者,而无其级。全国民皆为治人者,亦皆为治于人者 |
五、政治为宗教之附属物 | 五、宗教为政治之附属物 | 五、政治与宗教,各有其独立之位置,两不相属 |
九、全国人皆受治于法律,惟法律有种种阶级,各人因其身份而有特异之法律 | 九、惟君主一人立于法律之外,其余皆受治于法律,一切平等 | 九、全国人皆受治于法律,一切平等,虽君主亦不能违公定之国宪 |
——选自梁启超《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1901年10月)
材料三 魏源提出:“善师四夷者,能制四夷;不善师外夷者,外夷制之……窃其所长,夺其所恃”。他又强调“势变道不变”,“乾尊坤卑,天地定位……是以君令臣必共,父命子必宗,夫唱妇必从”……后来为洋务派所承接,发展为“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如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早期资产阶级改良派思想家王韬说“当默深(魏源)先生时,与洋人交际未深,未能洞见其肺腑,然师长一说,实倡先声”。
——曾乐山《中西文化和哲学争论史》
材料一:韩非所崇尚的法治,即所谓“事最适者”,就是适合时代,符合事理、利于君主专制服务,其核心就是通过立法令、行法令,达到“尊公废私”,而所谓“公”,实际上就是帝王。法律为君主所设,其基本原则当然要体现君主利益而废止臣民的私利,实现“利出一孔”的一元化的国家体制。因此,法律对于官员来说就具有绝对的指导意义,这实际上也就是要求臣民的一举一动必须绝对符合法律的要求。当然,韩非还认识到,真正的法律不只是最大可能地限制人民,让他们不敢说,不敢做,而且应该“禁其心”,从内心惧怕法律,不敢违法。
——马娟《浅析韩非子的“法”》
材料二:在中国近代的进步思想家中,梁启超以热情地宣传和鼓吹西方的法治主义而名噪一时。他在批判继承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吸收借鉴西方资产阶级法治思想,以“宪法为依据,国会为基础,司法独立为根本”构筑成其理想中的“法治大厦”。梁启超指出,要实行法治,首先必须制定一部完善的宪法以为法治前提,否则法治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末。……梁启超认为,民权是立宪的基础,立宪又可以保障民权。唯有兴民权,才能建成真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梁启超不仅是司法独立思想的积极倡导者,而且是司法独立原则的积极实践者。他认为,司法独立是立宪国的第一条件。因此,他不仅对内进行改良,改革封建司法体制,严格培养法律人才,普及法制观念,争取司法独立于立法、行政之外,而且对外要求废除帝国主义各国领事在我国领土内的裁判权,争取我国在国际上的司法独立。总而言之,司法独立是梁启超进行司法改革所关注的重点和焦点。
——据范忠信《认识法学家梁启超》
①百家争鸣促进了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的过渡
②百家争鸣促进了当时中国思想的解放
③百家争鸣奠定了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基础
④百家争鸣确立了儒家思想的正统地位
——雷颐《中国近代国家观念变迁与反传统思想源流》
材料二:在戊戌维新时期,梁启超为代表的维新志士们批判旧的国家观念,介绍西方新观念。他们认为西方之所以民富国强,关键在其兴民权、开议院,人人有自由之权,国事决于公论。……国者何?积民而成也。国政者何?民自治其事也。爱国者何?民自爱其身也。故民权兴则国权立,民权灭则国权亡。爱国必自兴民权始。
——粱启超《爱国论》
材料三:(康有为)不但没有时时提醒光绪帝注意争取太后的支持,反倒时时鼓励光绪帝学习俄国彼得大帝“乾纲独断”,这就远离了当时的政治现实……康有为等维新派和光绪,从和平变法开始,却逐步走向武装政变之路,铤而走险,最后归于失败也就无可避免了……改革必然会损害一部分人的利益,这就要求改革者不能没有周全的设计。康有为、光绪对此几乎是全然不顾,因此很多改革措施都遭到强力反对,反对者并非都是上层的顽固分子,也有中下层官员、士子和民众。
——《回顾戊戌重温历史》
①时代和个人经历是政治思想产生的重要因素
②孙中山对康有为的政治学有继承也有发展
③二者都反对君主制度,宣传民主与科学的思想
④维新思想的宣扬客观上有利于革命思想的传播
材料一:臣窈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国会者,君与民共议一国之政治也。盖自三权鼎立之说出,以国会立法,以法官司法,以政府行政,而人主总之。人主尊为神圣,不受责任,而政府代之,故人君与千百万之国会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
——摘编自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
材料二:变法失败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变法的内容和策略上,而在于当时没有出现一个变法成功的整体的社会环境,以及与此相联系的强大的促进改革的政治和经济力量。康有为等人想以日本明治维新的要义为蓝图在中国变法,但是没有认识到日本与中国国情不同,只是从形式上学习,并没有掌握明治维新的真正“要义”。
——摘编自李喜所《成败得失一戊戌维新与明治维新的比较》
材料三:“百日维新”虽然失败了,但它毕竟触动了传统的中国政治体制,为现代国家的建立作出了有益的尝试。以后发生的历次革命运动,都是以实现政治制度的现代变革为目的,因而与戊戌变法有着历史的连续性。
——摘编自房德邻《回顾戊戍重温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