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夏商西周时期,政治上确立了以王为核心的王权统治。在父系大家族的基础上,以宗法制度为主体,按照亲疏远近,从王国到诸侯国,按地区建立起层层政权机构,由大大小小的奴隶主世代相袭垄断着各种官职。王朝的官由王任命,诸侯由王册命,诸侯国的官由诸侯任命,实行的是阶级性、等级性非常明确的世官制。两汉时,由皇帝下诏指定举荐的科目,中央和地方高级官员按科目要求考察和举荐人才;应举者按不同科目进行考试,考试由皇帝出题策问,或由丞相、九卿等策试;根据对策成绩高、低分别授官。这种选官方式尽管不尽完善,易出弊端,但相比世官制应该说是一大进步。
——摘编自姜国华《中国古代选官制度发展变化浅谈》
材料二:中国古代的选举制度,是一种选拔人才为官的制度。苏东坡曾言:“三代以上出于学,战国至秦出于客,汉以后出于郡县吏,魏晋以来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举。”魏晋实行九品中正制,朝廷吏部在选拔、任命官员时,要向中正官征询被选任者的家世、行状(道德)、品级,“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成为当时官僚选拔的普遍现象。隋唐实行科举制,《通典·选举》栽:“隋代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唐代科举分常科和制科两类。明经、进士两科是常科的主要科目,分别考时务策与经义、时务策与诗赋,贵族与平民皆可报考。
——摘编自郭强《中国古代选举制度》
太宗时 | 中书省(中书令) | 门下省(侍中) | 尚书省(左右仆射) |
高宗时 | 西台(右相) | 东台(左相) | 中台(左右匡政) |
玄宗开元初年 | 紫微省(紫微令) | 黄门省(黄门监) | 尚书省(左右丞相) |
材料一:瓘以魏立九品,是权时之制,非经通之道,宜复古乡举里选。与太尉亮等上疏曰:“昔圣王崇贤,举善而教。……诚以闾伍之政,足以相检,询事考言,必得其善。是以崇贤而俗益穆,黜恶而行弥笃”。
——(唐)房玄龄等《晋书·卫瓘传》
材料二:唐代科举考生可以“怀牒自列于州县”,允许自由报考,当时的取士原则兼顾着士子的平日才学和科场表现,若仅就规则而言,尚不周严。为杜绝舞弊,自宋真宗朝始,各级考试的试卷一律“封弥”、“誊录”,由皇帝主持的殿试也实行初考、复考、详定三级评定制度。在宋代,科举入仕者逐渐增多,成为文职官僚队伍中的核心力量。赵宋统治者鼓励敞开言路,士大夫们在处理各类国家事务之际亦敢于负责而直抒己见。
——摘编自哀行需《中华文明史》
材料三:唐代朝廷经常派遣监察官员或特使巡行各地,在视察地方政治的同时,监督校核官员课绩。宋代地方监司既管监察,又掌考课。宋代中央监察部门以整肃吏治为己任,也时常过问官员的善恶、能否。宋廷考察地方官吏时并不专一倚重地方监司,而经常是通过监司、御史台各自系统独立检举、相互核查。
——摘编自邓小南《课绩·资格·考察——唐宋文官考核制度侧谈》
材料一:秦创建御史大夫为中央监察机构,在地方设置监郡御史。汉承秦制,在中央设御史府同时,地方刺史。魏晋南北朝,中央御史台直接受命于皇帝,检察权扩大,自王太子以下无所不纠。隋设御史台、司隶台,分别负责内外监察。唐在御史台下设台院、殿院、察院,分工明确,互相配合,地方分十道监察区,形成严密的监察网。宋代,中央沿袭唐制,地方设监司和通判,直属皇帝。元朝,地方设立御史台,还制定了一套监察法规。明朝改御史台为都察院,地方设十三道巡按御史和各省提刑按察司。清朝,地方监察沿用明制。
材料二:宋代明确规定,未经两任县令者不得任御史之职。按规定,御史有“闻风弹人”之权,每月必须向上奏事一次,称“月课”;上任后百日必须弹人,否则就要罢黜为外官或受罚俸处分,名为“辱台钱”。
材料三:元世祖时明确规定“凡考察有官不勤于职者,勿问汉人回回,皆以论诛之,且没其家。
——《元史》卷十,《世祖纪》
“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明史·职官制》
清皇太极下诏“凡有政事背谬及贝勒、大臣骄肆慢上、贪酷不清、无礼妄行者,许都察院直言无隐。”
——《大清会典·事例》卷九百九十八
刘晏根据运河各段水情特点及船夫对航道熟悉情况,采用分段转输之法;制造专门船只,用盐利雇船工专司行船,并调军队押运。
另外,由京师至各地巡院遍设“疾足”(情报员),及时掌握各地物价动向,动用各处粮仓储备以调节丰歉,丰则籴,歉则粜,以防商人囤积居奇造成物价波动,官府又从中获利,此为“常平法”。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张帆《中国古代简史》
材料一:魏晋以来,中书、尚书之官始真为宰相,而三公遂为备员,其何故也?盖汉之典事尚书、中书者,号为天子私人。及叔季之世则奸雄之谋篡者,亦以私人居是官。
——马端临《文献通考·职官三》
材料二:中国过去的政治,不能说皇权相权绝不分开,一切全由皇帝专制。我们纵要说它是专制,也不能不认为还是一种比较合理的开明的专制。它也自有制度,自有法律,并不全由皇帝一人的意志来决定一切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材料三:秦王嬴政创建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政治制度,树立了绝对皇权,巩固了统一。秦王嬴政的这些活动,把中国封建社会的历史推进到一个新阶段。
——翦伯赞《中国史纲要》
材料一
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其后,以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其职,由是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与侍中、中书令号为宰相,其品位既崇,不欲轻以授人,故常以他官居宰相职,而假以他名(注:如“参知政事”、“参议得失”、“参知机务”、“专典机密”等)。
——(宋)欧阳修《新唐书·百官志》
材料二
玄宗时,以中书省事务繁多、文书多雍滞,选用一些文人与集贤院学士分掌制诏书敕,……后正式改名为“翰林学士”,并特置学士院以安置。安史之乱后,“军国多务,深谋密诏,皆从中出”,被称为“内相”。宪宗元和年间,中书小吏滑涣,勾结知枢密刘光琦(宦官),“宰相议事有与光琦异者,令涣达意,常得所欲。……郑余庆与诸相议事,涣从旁指陈是非,余庆恕叱之,未几,罢相。”……《唐阙史》卷下记云:“一日,枢密使(宦官)出至中书,奉宣与宰臣商量镇州事。”
——戴显群《唐后期政治中枢的演变与唐王朝的灭亡》
请回答:
材料:唐德宗登基后,力图有所作为,颁布两税法,着手武力解决藩镇割据问题,结果引发泾原兵变。唐德宗采纳了陆贽将天子私库财物全部赏给将士的主张,改善了天子形象,赢得朝臣和藩镇支持,加快了平叛进程。兵变平息后,针对艰难的局势陆贽设计了许多细致的改革方案,但大多数改革主张未能实施。例如,在中枢体制的改革上,反对以翰林学士分割宰相权力、参与中枢事务;认为最理想的税制要以“丁夫为本”,交纳“布帛缯纩与百谷”,所以提出恢复租庸调制;主张由政府出面限制地主的地租额,以缓解日益紧张的阶级矛盾等。
——摘编自齐勇锋等《中国改革通史·隋唐五代卷》
①由中书省和门下省官员共同草拟
②在皇帝画可同意后交门下省审议
③最终由尚书省的官员签署并颁下
④可体现三省相互牵制又分工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