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民本,法也。故善治者,塞民以法,而名地作矣。……国之乱也,非其法乱也,非法不用也。国皆有法,而无使法必行之法。……故善治者,刑不善而不赏善,故不刑而民善。不刑而民善,刑重也。刑重者,民不敢犯,故无刑也。而民莫敢为非,是一国皆善也,故不赏善而民善。──《商君书•画策》
材料二:盖君子之为政,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如其不能立法,而欲人人悦之,则日亦不足矣。使周公知为政,则宜立学校之法于天下矣;不知立学校而徒能劳身以待天下之士,则不唯力有所不足,而势亦有所不得也。──王安石《周公》
先秦 | 秦汉 | 魏晋南北朝 | 隋唐五代 | 宋辽金 | 元明 | 清 | |
北方 | 87% | 76% | 61% | 68% | 50% | 29% | 26% |
南方 | 13% | 24% | 39% | 32% | 50% | 71% | 74% |
材料一
董仲舒以《春秋》经的权威,高度肯定了“大一统”,这符合孔子所说的“天下有道,则礼乐征伐自天子出”,但是孔子的“吾从周”仍是肯定了周朝的封建制,而董仲舒的“大一统”则已是对“汉承秦制”的郡县制的肯定。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卓然罢黜百家,表章六经”,使儒学成为“独尊”的国家意识形态,由此完成了“汉承秦制”与儒家文化的整合。如余敦康先生所说:“中国文化作为一种实体性的存在,一种与整个民族的生活方式紧密相连的文化模型,不是在先秦而是在汉代才最终形成的。”
——摘编自李存山《董仲舒对先秦儒学的继承和损益》
材料二
朱熹把《大学》中的一些理论加以具体化、通俗化,上至国家的皇帝,下至各个家庭的百姓,构建一套周密的社会秩序。他关注社会基层的日常言行、所作所为,希望从基层着手,改变家族与村落,建立一个理想的社会。因此,他重视儒学的普及化、通俗化,他编著《四书集主》,用理学重新解释《论语》《孟子中庸》使理学透过“四书”而深入人心。他编著《小学集注》,旨在教育青少年遵循“三纲五常”的道徳规范。他编著《论语训蒙口义》,对儿童的生活习惯提出了行为规范。
——摘编自樊树志《国史十六讲》
材料三
“有为佛而货者,有为巫而货者,有为倡优而货者,有为奇技淫巧而货者,皆不切于民用概痛绝之,亦庶乎救弊之一端也。此古圣王崇本抑末之道。世儒不察,以工商为末,妄议抑之。”——摘编自黄宗羲《明夷待访录》
材料一:(秦)郡县官吏统统由享受俸禄的职业官僚担任,任免权集中于中央。……郡守掌行政,郡尉掌军事,郡监御史掌监察。……郡县官必须服从朝廷的统一调动。官员调任官职,不得携带旧部属吏。每年正月“大课”,中央考课郡守,郡守考课县令长。
——李治安主编《唐宋元明清中央与地方关系研究》
材料二:刘邦建立汉家帝业一方面必须“承秦”包括承秦之制,另一方面又必须尊重东方社会之习俗,特别是楚、齐、赵人之俗。
——陈苏镇《〈春秋〉与“汉道”:两汉政治文化研究》
材料三:有天下者,汉、隋、唐、宋为盛,然幅员之广,咸不逮元。元东南所至不下汉、唐,而西北则过之,有难以里数限者矣。立中书省一,行中书省十有一。
——宋濂《元史》卷五八《地理志》
材料四: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萌芽于先秦,形成于秦汉,至隋唐而稳固,宋无明清?日臻完备。秦朝即设立听命于皇帝的御史大夫作为纠察百官的最高监察官员。..唐代监察制度更为宪备,中央监察机构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御史台系统,负责监察百官之违法与失职行为;另一部分是言谏系统,负责直接告发官员的违法、失职或者腐败行为。....?明清两朝最终实现中央监察机构与地方监察机构的统一。在中国古代封建君主专制统治时期,由于園家幅员辽阔,在专制权力下,各级官吏滥用权力、贪污腐化的空间较大。为了维护皇权,历朝君主都非常重视专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运作,试图通过监察官员的纠察和弹劾,防止并打击官吏的贪腐和不法行为。
——摘编自朱福惠《国家监察体制之?宪法史观察》
材料五:相对来说,英国有着一套比较完整、灵活的监察制度。?议会监察,是西方现代监察体制的核心,最其权威性与代表性。议会监察,是“民意代表机关”对政府施政、财政、人事等其他法定事项的监督检查,包括:网意、纠正、纠华、弹劾、审计,以及为完成这些任务所必须的质询、视察和调查、投不信任票等事前防止、事中纠正和中止、事后惩戒和救济等监控规程。在此基础上,英国各部门、各行业、各地区义相继成立了各种不同的监督机构,构成了一个多行业、多地区、多层次、多渠道的监督网络,以教育、防范、惩处为手段,以保护和促进商品經济的发展和巩固政治权力为目标的反腐败机制。
——摘编自张恒《英国监察制度:在漫长曲折的道路上逐步形成》
请回答:
材料一:程颐强调“知”是“行”之“本”,“知”决定“行”,“行”则是由“知”派生而来的,能知必能行,知而不能行,只是未真知。朱熹不赞同程颐过于强调知难行亦难的说法,而是提出了“行重知轻”论。他明确指出,“知”若只会“纸上谈兵”而不去实践,“知”则不是“真知”,“行”也不是“真行”。
——摘编自张梦思《王阳明知行合一及当代价值探析》
材料二:王阳明所处的明代中叶,社会处在动荡之中。统治阶级面临着言行不一,知行脱节的道德危机。科举作为选拔经郑治国人才的制度日益僵化,官僚士大夫和一般知识分子都信奉程朱理学,治学偏重格物致知。王阳明感叹当时社会道德沦丧的情况,他从各种经历中深刻体会到,要救深陷危机的明王朝,单靠镇压是不行的。要从思想上消除人们对封建制度的反抗意识,做到知行合一。王阳明认为程朱理学一味地强调知行为两件事,过分刻裂了知行的关系,导致不能将道德知识付诸道德实践的情况。“某尝说知是行的主意,行是知的功夫,知是行之始,行是知之成。若会得时,只说一个知己,自有行在,只说一个行,已自有知在。”“行之明觉精察处便是知,知之真切笃实处便是行。”他提出的知行合一就是要将知和行并作一件事,将道德认识和道德实践相统一,以便消除以前程朱学派一味强调知先行后而带来的知行脱节的情况。
——摘编自刘子吴《王阳明提出知行合一有什么时代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