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是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在下列哪次会议上开始形成了以他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
年份 | 国有经济 | 集体经济 | 非公有制经济 |
1985 | 64.9 | 32.1 | 3.0 |
1990 | 54.6 | 35.6 | 9.8 |
1995 | 34.0 | 36.6 | 29.4 |
1997 | 25.5 | 38.1 | 36.4 |
1998 | 28.5 | 38.3 | 38.8 |
选项 | 史实 | 结论 |
A | 1956年“一五”计划完成 | 我国开始进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
B | “大跃进”运动 | 搞“大锅饭”,违背了客观规律 |
C | 1992年两会达成“九二共识” | 两岸关系发展的历史性突破 |
D | 2001年中国加入WTO | 中国开始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
(注:醋由酒出,有好酒才有可能做出好醋。)
1850年恒顺开始以酒糟制醋,朱氏因酒醋产业而成为镇江地方名商;镇江通商开埠后,促成朱恒顺糟淋坊扩大酒、醋生产规模,工商一体,自产自销;
1889年《丹徒县志》记载:“……京口黑醋,味极香美,四方争来货之”;
1908年恒顺百花酒在巴拿马赛会获金奖;
1910年恒顺滴醋在“南洋劝业会”上获金牌奖,产品开始行销全国,出口南洋等地;
(注:南洋劝业会是清政府在江宁今南京举办的堪称中国历史上首个世界级博览会,历时半年,英美德日等36国参展,吸引30多万人次中外宾客参观。)
1926年朱氏后人经营不善,浙江镇海人李皋宇接盘恒顺,改字号为“恒顺源记酱醋糟坊”;
1928年恒顺依照金山寺图案绘制彩色商标,获中华民国注册局核准,金山香醋名称传用至今;
1933年恒顺香醋开始出口东南亚各国;
1935年成立镇江恒顺酱醋厂股份有限公司,当年产香醋已达500吨;
1946年李氏第二代李友芳开始重整恒顺业务;
1949年恒顺进入新时期,在人民政府帮助下,恢复生产,当年产醋42.85吨;
1955年成立公私合营镇江恒顺酱醋厂,当年产香醋达284.22吨;
1966年成立国营镇江恒顺酱醋厂(其后一度改名东方红酱醋厂,1976年以后恢复原名);
1979年恒顺兴建130年来的第一座香醋生产大楼,恒顺年产量突破2000吨;
1988年恒顺香醋、酱菜在第13届法国巴黎国际食品博览会获金奖;
1989年采用自主研发的新工艺使恒顺香醋年产量达万吨,进入现代化大工业生产阶段;
1999年“恒顺”商标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中国驰名商标”;恒顺企业集团发起设立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1年“恒顺醋业”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中国酱醋行业第一家上市公司;
2010年恒顺香醋年产量达到18万吨……
——以上材料根据中国镇江醋文化博物馆相关资料整理
材料:改革开放前,中国人口多,底子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处于世界后列。13亿人口中近8亿在农村,基本上还是用手工工具生产;一部分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同广大不发达地区和贫困地区同时存在。1980年,中共中央文件指出“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不可缺少的补充”。1992年,中共十四大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为补充”。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规定“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十五”计划末期,私营企业法人单位498万家,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已达68.3%,私营经济占整个GDP比重超过60%。在许多地方,非公有制经济提供的税收支撑着地方财政收入,个体、私营企业吸纳的就业人员占新增就业人员的2/3以上。
——摘编自傅桃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理论研究》等
①武装斗争
②“工农武装割据”
③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采取“赎买”政策
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材料一:1953年春,中共中央统战部部长李维汉建议以国家资本主义为将资本主义工业逐步纳入国家计划轨道、使其逐步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主要形式。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分三个阶段逐步完成。1953年前主要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主要表现为工业中的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和商业中的委托经销代销。自1954年1月起,国家开始重,点发展公私合营这种高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在公私合营企业中,国家同资本家的合作深入企业内部,企业的生产关系由原来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变为国家和资本家共同占有。1955年11月起,中共中央作出逐业、分期分批实行全行业公私合营的决定,这样,企业的生产关系发生了根本变化,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由国家统一使用、管理和支配。
——摘编自齐鹏飞主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史》
材料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指明了国企改革的方向,并在四川选定了100家企业进行扩权试点。1979年,国务院对试,点企业在经营权方面做出了调整,如在生产上可以一方面进行适当的选择品种结构,一方面进行适当的计划外生产,试制新产品、价格可浮动;同时在分配体制上变“企业基金”(企业可从年工资总额中提取5%用于福利和奖励)为“利润留成”,从而实现企业激励,提升积极性。国务院的文件下达后,试点范围迅速扩大,到1980年底发展为6000多家,占全国工业企业总数的16%。
——摘编自李莉佳《国企改革与政府职能问题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