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任临时大总统,宣告中华民国成立。3月,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国民享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通信、信仰等自由;规定了内阁制和三权分立的国家组织原则。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具有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性质的国家临时大法。
材料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材料三:查理一世(1625—1649年在位)竭力宣扬“君权神授”,鼓吹国王管理人间事务的权力是上帝给的,谁也无权限制国王……1640年查理一世为了筹措军费不得不召开多年不开的议会,在开会时,很多议员对国王的独断专权进行了激烈的批评,要求限制国王的权力……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后确立的君主立宪政体大大削弱了国王的权力,议会及政府逐步掌握了治理国家的权力,这种政治体制虽然有其历史局限性,但它结束了英国的封建专制制度,使得英国走上资产阶级政治民主化的道路,有利于资本主义的发展,它代表了历史发展的趋势,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材料四:美国1787年宪法的制定者们在热切希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于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治的警惕……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分权以及联邦政府内部的分权,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
——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
材料一
材料二 如图为《一五计划期间工业交通主要成就分布示意图》
材料三
图1 农民代表向党中央和毛.泽东报喜 图2 工商界代表向党中央和毛.泽东报喜
材料四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或教材21页中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①规定了国家的性质和根本政治制度 ②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
③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 ④总结了社会主义改造完成的经验教训。
材料一:将所有这些“权利”用书面形式汇聚于一纸,而且作为人民与国王之间的“契约”出现,这是具有重大意义的事。这部文件因此成为“英国宪政”中重要的奠基性文件之一,它为现代英国政治制度的形成再打下一个基础。
——钱承旦、许洁明《英国通史》
材料二:美国的民主实践是一种崭新的尝试。作为英国的殖民地,美国通过革命和协商的方式,形成了一种新型的民主政体——总统制。与英国的议会制度相比,美国不仅根除了“君主”“王权”的存在土壤,开启了国家元首的选举模式,而且还确立了“三权分立”的基本原则。经过长时间的磨合,特别是经历了两次世界大战后,美国凭借强大的军事和经济优势,使其民主形式看上去更加耀眼,其影响力已经远远超过此前的英国。
——摘编自孙瑛辉《论民主的多样性及其科学把握》
材料三:邓.小平同志指出:“我们讲民主,不能搬用资产阶级的民主,不能搞三权鼎立那一套。我们经常批评美国当权者,说他们实际上有三个政府。当然,美国资产阶级对外用这一手来对付其他国家,但对内自己也打架,造成了麻烦。这种办法我们不能采用。”“民主只能逐渐地发展,不能搬用西方的那一套,要搬那一套,非乱不可。”我们要坚定不移地坚持我们的根本政治制度,抵制和反对西方政治制度模式。
——摘编自高永中《始终坚持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