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三级会议正式召开 ②第三等级发表“网球场誓言”
③国民议会改名为制宪会议 ④路易十六被迫批准《人权宣言》
①1789年7月巴黎人民武装起义攻占巴士底狱,开始了大革命的进程 ②1792年8月巴黎人民的起义为第一共和国的成立创造了条件 ③1793年5月底开始的巴黎人民起义把雅各宾派推上统治舞台 ④1794年7月巴黎人民再次发动起义推翻雅各宾派专政
①拿破仑对外战争具有侵略性 ②欧洲封建势力强于资本主义力量
③资产阶级革命成果完全丧失 ④拿破仑的统治违背历史发展的方向
材料一:大清皇帝统治大清帝国万年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圣尊严,不可侵犯。皇帝有权颁布法律,发交议案,召集及解散议会,设官制禄,罢黜百思,编订军制,统帅陆海军,宣战媾和及订立条约,宣告戒严,爵赏恩赦,总揽司法及在紧急情况下发布代法律之诏令。并且用人之权、国交之事、一切军事,不付议院决议,皇帝皆可独专。另外,又以附则形式规定,臣民有纳税、当兵、遵守法律的义务。在法律范围内,可享受言论、著作、出版、集会、结社、担任公职等权利和自由。
——摘编自《钦定宪法大纲》(1908年8月27日)
材料二:大清帝国皇统万世不易;皇帝神圣不可侵犯;皇帝职权以宪法所规定者为限;宪法由资政院起草决议,皇帝颁布之;宪法改正提案权属于国会;总理大臣由国家公选,皇帝任命。皇族不得为总理大臣、其他大臣并各省行政长官;国际条约非经国会决议不得缔结;官制官规以法律决议之;本年度预算,未经国会决议者,不得照前年度预算开支。由预算案内,不得有规定之岁出;预算案外,不得为非常财政之处分;皇室经费之制定及递减,有国会决议;皇室大典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摘编自《宪法重大信条第十九条》(1911年11月3日)
材料一:邹容(1885年—l905年),中国近代著名资产阶级革命宣传家,原名桂文,留学日本时改名为邹容,1903年春回到上海,回国后加入蔡元培、章太炎等人主持的爱国学社,积极参加拒俄运动,后成为同盟会会员,清末革命烈士。
材料二:邹容所著《革命军》l903年由上海大同书局正式出版。在这本书中,邹容主张: “驱逐住居中国之满洲人,或杀以报仇;抹杀满洲人所立之皇帝,以做万世不复有专制之君主;建立中国政府,为全国办事之总机关;定名中华共和国;中华共和国,为自由独立之国。”第二章《革命之原因》中详细论述了“革命必先排满”的道理,指出当时的清政府已成为洋人的奴隶,而汉人则是奴隶的奴隶。因此,他大声疾呼革命,认为革命是天演之公理,世界之公理,得之则生,失之则死。号召人们以华盛顿为榜样,高举卢梭等人宣传的自由、民主旗帜,彻底推翻清朝统治,建立一个独立、民主的“中华共和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