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在巴黎和会上,美国主张吸收世界各国包括战败的德国加入国际联盟;联盟各会员国应保证“领土完整和政治独立”;如果发生领土争端,国联有权干预,国联应负责处理战败国的殖民地。
材料二 《国际联盟盟约》规定,国联的主要机构是全体代表大会和行政院,每个会员国,包括自治领都拥有一票。
材料三 美国总统威尔逊签署了和约后,带病在美国作了1万公里的旅游,到处兜售他的国联方案,直到1919年10月中风瘫痪。但是,参议院就是不买帐,参议院共和党领袖洛奇说:“美国不能为了世界和平而削弱自己,不能使我们的主权从属于别的国家。我们必须首先考虑到美国。”1920年3月,最后表决时,参议院以53∶28的多数否决了参加国联的决议。
——均摘自于王绳祖编《国际关系史》
①“维护和平”的原则 ②实行“集体安全” ③实施“民族自决” ④推行“委任统治”
材料 我非常有兴趣地观察到,从所有的地方,从所有的思想中,从所有的讨论中,都建议:现在必须有的不是实力均衡,不是一个反对另一个的强大的国家集团,而是建立一个单一的、压倒一切的强大的国家集团,它是世界和平的委托人。
——1918年12月28日威尔逊的演说
材料:《国际联盟盟约》规定,战前(甲)奥斯曼帝国(土耳其)所属近东部分地区、(乙)德国所属非洲殖民地、(丙)德国所属西南非和太平洋诸岛,均由国际联盟委任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进行统治。被统治的殖民地称为委任统治地,受委任进行统治的国家称为受委任国。受委任国的任务,对甲类委任统治地,是给予行政"指导及援助";对乙类委任统治地,是根据所规定的条件将其作为单独的领土担负地方行政责任;对丙类委任统治地,是按照各种保证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组成部分加以治理。在形式上受委任国与委任统治地是一种"保护"关系,受委任国对国际联盟负责,须就委任统治地之情况向行政院提出年度报告。
——摘编自于敬华《维护殖民统治的新形式——委任统治制度》
材料:《国际联盟盟约》规定,战前(甲)奥斯曼帝国(土耳其)所属近东部分地区、(乙)德国所属非洲殖民地、(丙)德国所属西南非和太平洋诸岛,均由国际联盟委任英国、法国和日本等国进行统治。被统治的殖民地称为委任统治地,受委任进行统治的国家称为受委任国。受委任国的任务,对甲类委任统治地,是给予行政"指导及援助";对乙类委任统治地,是根据所规定的条件将其作为单独的领土担负地方行政责任;对丙类委任统治地,是按照各种保证将其作为自己领土的组成部分加以治理。在形式上受委任国与委任统治地是一种"保护"关系,受委任国对国际联盟负责,须就委任统治地之情况向行政院提出年度报告。
——摘编自于敬华《维护殖民统治的新形式——委任统治制度》
材料:1919年初,大大小小国家的政治家们云集巴黎,磋商和平解决办法。虽然议事日程上的许多问题都可以列入《凡尔赛和约》加以解决,但是有些问题到1923年仍为悬案。战后欧洲最引人注目的变化是:一系列民族国家出现;法国收回了阿尔萨斯一洛林,盟军占领了莱茵兰,英法肢解了德国的海外殖民地,德国的力量遭受了削弱。在远东,日本将山东归还了中国,却接管了位于赤道以北的岛屿群。在1921-1922年召开的华盛顿会议上,各国承认了太平洋和远东地区的领土现状,并同意根据相对标准来限制各自的作战舰队的规模,从而阻止了英、美、日三国的海军军备竞赛。因此,20世纪20年代初,国际体系已趋于稳定。所遗留的难题,现在都可以通过国际联盟来解决,尽管美国没有加入,国际联盟仍定期地在日内瓦举行会议。
——摘编自(美)保罗·肯尼迪《大国的兴衰》
①国际联盟为英法所控制
②德国成为行政院常任理事国
③形成决议需要“全体一致”
④美国未曾加入国际联盟
材料一战后,由于“国际联盟”并没有实现威尔逊的理想,达到美国人的目标。美国连续通过三个中立法案禁止向交战国任何一方提供军火,禁止美国船只输送军用品到交战国,甚至禁止同交战国的一般贸易。二战爆发到1941年《租借法案》的实行,美国经历了对外政策的巨大转变。《租借法案》的实施不但使一些盟国调整了原有的国际经济政策,为罗斯福设想中的多边贸易和金融体制的秩序创造了条件,而且还影响受援国的国内政治和战略决策。罗斯福认为通过租借援助苏联能够消除长久以来的敌意,让苏联不但成为打击法西斯国家的盟友,同时成为战后理想的合作者。此后,美国人民从孤立主义的阴影中摆脱出来,能够正确面时法西斯的侵略,美国开始以世界的领导者、保护者自居,确定了战后美国干涉主义的基调。
——摘编自韩金金《从租借法案看罗斯福世界构想的战时实践》
材料:正当独裁者们兴凤作浪之际,西方民主国家正在严重的和平主义支配之下摆来摆去,没有定见。所谓和平主义,大体可以说是不顾后果而硬要坚持和平。英美两国许多人认为,第一次世界大战实在是个错误,根本没有带来任何好处;他们被战时的宣传欺骗了;战争其实是由武器制造商发动起来的,德国并不是引起战争的真正原因;《凡尔赛和约》对德国是过于苛刻了;民主制度毕竟不是适用于一切国家的:一个巴掌拍不响,如果有一方坚决不让对方给意怒,那就一定不会打起来。这就是当时人所持的一整套和平与容忍的思想,这当中既有真理又有误解。和平主义还另有其他根源,这在法国最为明显。……在法国人看来,再重复这样的人类灾难实在是不可思议,因此法国采取的战略是防守性的,是要节省人力。如果发生战争,法国人希望主要是在精心构筑的防御工事马奇诺防线内进行战斗。
——摘编自帕尔默《现代世界史》
材料一 第十五条第八项规定:“如争执各方任何一方,对于争议自行声明,并为行政院所承认按诸国际法纯属该方国内管辖之事件,则行政院应不必作解决该争端的建议。”
——《国际联盟盟约》
材料二 第二条第七项规定:“本宪章不得认为授权联合国干涉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且并不要求会员国将该项事件依本宪章提请解决。但此项原则不妨碍第 7章内执行办法之适用。”(第7章为:“对于和平之威胁、和平之破坏及侵略行为之应付办法”)
——《联合国宪章》
材料三 国际联盟和联合国分别是在两次世界大战后建立的国际组织,但国际联盟就普遍性、广泛性来说,远不能与联合国相比。
——《全球通史》
材料二:国际联盟作为第一个立誓共同防御侵略、以非暴力方法解决争端的世界范围的国际合作组织,在世界历史上居有突出地位。世界上的各种领导人……都为未来的和平组织提出了建议。因而,当战争结束完,国际联盟是已被认真考虑过的有关和平的唯一问题。
——《全球通史》
材料三:建立一个世界上所有国家都参加的联盟(国联),不管是大国还是小国,一起合作来维持和平,这是威尔逊总统梦寐以求的事……联盟从来就没有取得它的创始人所期望达到的出色成就……在所有重大危机中,人们要么是不听国联的话,要么就是根本不理它。
——伯恩斯·拉夫尔《世界文明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