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所反映的历史信息有( )
①封建国家向农民征收赋税 ②封建地主向农民收取地租
③土地兼并导致的必然结果 ④封建国家向农民强派劳役
材料一:
材料二 明清农村虽然还是一种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济,但这一时期的小农经济与市场的联系日益紧密。农民已经不再仅仅是在自给自足之余,将自己的农产品拿到市场上出售,而是更多地依赖于市场。农户在种植粮食作物之外,都普遍开始种植旨在交换的经济作物,如棉花、烟草乃至经济林木,并开始对农产品进行加工。一部分农民由于经营有道、扩大生产而成为“上农” 一部分农民则从自耕农下降为佃农或雇工。一般租佃关系普遍采用契约的形式,以分成或定额的方式纳租。
——选自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
材料一
清朝康、雍、乾长达一个多世纪中,社会总体稳定,清政府取消了人头税,根据耕地面积确定税额,减轻了下层百姓负担。农业上普遍采用了轮作、复种、多熟等农作制。玉米、甘薯等耐寒、耐旱、高产作物不断推广,人们将林木覆盖的山地和草原广为开垦,人口从清初的1.8亿增加到鸦片战争前夕的4亿之众,引起了一系列变化;一些地区“游手好闲者更数十倍与前”“田地责少,寸土为金”,水土流失和草原沙化现象凸显,农业人均收入递减,各地民变此起彼伏。
材料二
为解决人口压力,康有为认为:西北诸省土旷人稀,东三省、蒙古、新疆疏旷益甚,人迹既少……早谋移迁徙”。严复则认为兴办现代实业较垦荒辟田有效得多。到民国时期,有人认为,人口增加是无休止的,食料的增加是越来越困难的,即使我们能开垦荒地改良实业、增加生长,总是赶不上人人口增加的快“;至于工业化一途,因需要大量投资,短期内难以高程,因此很多人认为,解决人口问题的治本方法是迟婚与节育。
材抖 清朝前期,政治相对安定,耐旱、耐寒的玉米、甘薯等高产作物不断推广,人口迅速增长。据研究,康熙十八年(1679 午)全国人口已达1.6亿,经过一个世纪,至乾隆末,已突玻3 亿。“生齿殷繁,地土所出,仅可赡给,偶遇荒歉,民食维艰”。雍正元年(1723 年)下令说,“开垦一事,于百姓最有稗益”,要求“凡有可垦之处,听民相度地宜,自垦自报”。规定新开水田六年后纳税、旱田十年后纳税,禁止地方官吏阻挠或趁机勒索,对垦种成效显著地区的官吏予以奖励。至乾隆五年(1740年) 下令告诫:“民间多辟尺寸之地,即多收升斗之储。”要求:“凡边省内地零星地土,可以开垦者,嗣后悉听该地民夷(汉族与少数民族)垦种,免其升科(税负),并严禁豪强首告争夺。”
——摘编自《 清实录》等
雍正五丰,(官员)田文镜上疏,请将苛虐佃户的乡绅按照违例例议处,衿(秀才)监吏员则革去职衔。雍正帝提出,他只考虑绅衿欺凌佃户,却没有顾及佃农拖欠地租及欺瞒田主的问题,命再议论。于是定出田主凌虐佃户及佃户欺瞒田主之例,规定秀才监生“私置板棍,擅责佃户,勘实,乡绅照违制律议处,衿监吏员革去衣顶职衔,照律制罪……如将佃户妇女占为婢妾,皆革去衣顶职衔,按律制罪。至于奸玩佃户,拖欠租课,欺瞒田主者,照律治罪,所欠之租,照数返给田主。”清朝法律,凡人之间拷打监禁,罪止杖八十。
——摘编自白寿彝《中国通史》
材料一
松江府 |
“壤地广袤不过百里而遥,农亩之入非能有加于他郡邑也。所由供百万之赋……全赖此(棉织)一机一杼”。 |
苏州府 |
“郡城之东,皆习机业。……计日受值”;盛泽镇“俱以蚕桑为业”。 |
嘉兴府 |
王江泾镇“多织绸,收丝缟之利,居者可七千余家……” |
湖州府 |
“俗皆织绢”;“惟湖以蚕……官赋私负咸取足焉”;南浔镇“烟火万家”。 |
——摘编自明清史志资料
材料二:有明之无善治,自高皇帝罢丞相始也。……天子之子不皆贤,尚赖宰相传贤,足相补救……宰相既罢,天子之子一不贤,更无与为贤者矣。
——《明夷待访录·置相》
材料:
注:按传统社会人均年需求原粮696市斤计算
——改编自李小云等《中国人地关系的历史演变过程及影响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