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1815年以后英国逐步取消传统的重商主义政策,1846年废除谷物法标志着英国自由贸易时代的开始但欧洲大陆国家从19世纪40年代开始采取更具防御性而非进攻性的保护主义贸易政策。这种新型的贸易保护主义与19世纪初新兴的民族主义有关,更重要的是由于人们意识到经济发展进程起因于工业革命和大不列颠工业的先进性。德国的李斯特等人的著作对幼稚产业保护进行了论述。在法国,几乎所有的制造品禁止自由贸易,1858—1860年制造品进口只占总进口的3.8%。德国、奥匈帝国、西班牙等欧洲大陆主要国家也推行类似的保护主义政策。
——摘编自彼得·马赛厄斯、悉尼·波拉德主编《剑桥欧洲经济史》(第八卷)
材料二:自1928年起南京国民政府通过“改订新约运动”,形式上获得关税自主权。此后南京国民政府对关税税制进行了改革。进口税方面,国民政府1928年12月7日通过的《海关进口税税则》规定,进口货税率为7.5%到27.5%不等;1931年1月1日起施行《海关进口税税则》,进口货税率从5%到50%不等;1933年对进口货税率进行了修改,税率从5%到80%不等;到1936年,平均进口税率达31.2%,最高达80%。出口税方面,1931年税率分别为7.5%和5%;1934年6月,对出口税则作了修订,税率分别为5%、7.5%、10%三个等级。在此前一年,财政部先后宣布对生丝、纯丝制品、米谷、小麦、荞麦、高粱等免征出口税。1936年度,关税收入共计3.46亿元,其中进口税及附加税收入为2.76亿元。
——摘编自史仲文、胡哓林《中国全史》
材料:1936年7月,国民政府公布《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营利所得起征点为2000元,报酬所得起征点为月入30元。条例颁布后,引起各地商会的讨论。1937年1月,上海律师公会成立所得税暂行条例研究委员会,一面提出修改意见,要求减免,一面表示,“本公会拥护良税,素不后人”。1937年1月1日,营利事业及存款利息所得税全面开征。1943年1月,政府又公布《财产租赁出卖所得税法》,将所得税扩展到财产税类别。1943年2月,国民政府提高了起征点,但同时也提高了税率,强化了罚则。根据财政部统计,国库收入中所得税由1937年占比4.15%上升到1940年占比16.34%.所得税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
﹣﹣摘编自《中华民国工商税收史》
20世纪30年代后期,中国在经济上经历了从为全国的抗日战争作准备向建立战时经济体制的转变。阅读下列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1935年前后,国民政府加强了对四川、云贵等地区的主要工业资源的调查和开发,陆续将东部沿海地区的军工企业西迁,并停办、调整了一些军工企业,改善设备,统一制式,增加生产。政府还进一步整修旧公路,修筑新公路,开辟航空线。1936年通过的1937年度军费预算,在普通军费预算4.12亿元的基础上,增加了国防建设专款2.22亿元,使整个国防预算达到6.34亿元。总之,国民政府的抗战准备,在一定程度上为以后的全国抗战创造了有利条件。
材料二 全国抗战开始后,国民政府开始实行平时经济向战时经济转轨。从1938年起,国民政府对庞杂的经济行政机构进行大规模调整,把所有经济机构都定位于为战争服务,逐步使经济行政机构集中归行政院管辖。各主要经济管理部门出台了一系列经济统制措施。与此同时,政府组织和支持东部沿海地区的一批军工企业和民营企业内迁。截止到1938年底,迁到大后方的工厂达304家。这一大规模的内迁被誉为中国实业界的壮举。
—— 以上材料摘编自支绍曾主编《中国抗日战争史》
材料刘鸿生是近代中国具有强烈的同业合并意识并成功付诸实践的企业家。他在1927年到欧美各国游历时深感其同业联合之发达,便力图仿效,组建行业托拉斯。1930年,在面对国际火柴托拉斯瑞典火柴公司摧毁性竞争之下,刘鸿生成功促成江浙实力最强的鸿生、中华、荧昌三家火柴公司合并为大中华火柴公司。合并后,刘鸿生长期担任公司总经理,而同时采用董事会制度使原中华、荧昌两公司得以把握公司大政方针,解决了公司合并中的权力分配问题。他在效仿美国“科学化管理”,采用分科制度的同时,又逐步实现了事权统一,建立了所谓的“分科集权制”,解决了管理难题。到1930年,该公司火柴产额占全国火柴产额的26.13%。1930年11月,瑞典火柴公司也被迫与其达成共同协定售价和销额的妥协。
——摘编自江满情《论刘鸿生的同业合并思想及其实践》
材料一:即使是发展最好的20世纪30年代中期,仍然没有达到实现国家工业化的程度,现代工业化的主干,钢铁、电力、煤炭、冶金、机械、化学工业的基础都非常落后。它们在1933年全国GDP中所占的比重极小。整个现代部门和现代制造业所占比重分别只有7%和2.2%,几乎完全被占比重60%的农业部门所遮蔽了。
﹣﹣朱荫贵、戴鞍钢《近代中国:经济与社会研究》
材料二:中国产业资本(工矿交通运输)历年估计
年份 |
产业资本共(万元) |
外国资本(%) |
官僚资本(%) |
民族资本(%) |
1891年 |
8952.6 |
60.7 |
31.2 |
8.1 |
1913年 |
154095.6 |
80.3 |
9.7 |
10.0 |
1920年 |
263825.0 |
70.4 |
11.4 |
18.2 |
1936年 |
461900.0 |
61.6 |
9.5 |
28.9(未包括东北) |
﹣﹣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与国内市场》第112~131页
材料一 “以中央、中国、交通(1936年又增加了中国农民银行)三银行发行的钞票为法币。”其他银行发行的、现在正流通市面的纸币,逐渐以中央钞票换回,停止使用……国内“所有完粮纳税,及一切公私款项只收付,概以法币为限,不得行使现金。违者全数没收,以防白银偷漏。”……凡银钱行号,商店及其他公私机关或个人持有银币和银类者,均必须交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或指定之银行兑换法币。“如有故存隐蔽,意图偷漏者,应准照危害民国紧急治罪法惩治。”……根据中国货币近五年来对英镑的平均汇价规定,法币一元等于英镑一先令二便士半。
——《财政部改革币制令》(国民党政府1935年11月)
材料二 第一套人民币于1948年12月至1953年12月陆续发行。1948年12月1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同日开始发行统一的人民币。人民币发行后,逐步扩大流通区域,原各解放区的地方货币陆续停止发行和流通,并按规定比价逐步收回。1949年初,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迁到北平(今北京),各省、市、自治区相继成立中国人民银行分行,至1951年底,人民币成为中国唯一合法货币,在除台湾、西藏以外的全国范围内流通(西藏地区自1957年7月15日起正式流通使用人民币)。
——摘编自百度百科·人民币
材料一 17世纪,英国失地农民的数量还比较有限。1536年法令规定:所有健康的人,一旦被发现乞食,要被剥光衣服,绑在马车后游街示众,同时鞭打至流血,然后遣返原籍。随着圈地规模的扩大,英国政府逐渐认识到,农民进城流浪的问题是社会转型带来的。1572年法令规定:对贫民要进行救济,要求治安法官给每个教区的贫民登记造册,将他们遣返回乡,由当地安置。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越来越多,失业问题成为比流民更为严重的问题。1629年法令明确指出:要尽一切可能“为贫民提供资金和原材料,安排他们就业”。随着工业革命的逐步开展,工业化地区需要更多的劳动力。1834年《新济贫法》规定:贫困者必须进入济贫院,参加劳动,其目的是培养受救济者的劳动习惯,使他们能靠劳动谋生。
——摘编自刘书增《社会转型时期英国农业劳动力转移问题》
材料二 尽管苏南地区近代工商业有长足的发展,而且也需要大量的农村劳动力,但其本身发展并不充分,容量也有限。据1933年的调查,苏南地区工厂工人为33,7222人,这其中苏南籍的农民工人约占60%,总数仅在20万人左右。伴随近代化的步伐,一些近代城市相继兴盛起来,城市人口的大幅度增长刺激了对农产品的大量需求,因而,在这些城市近郊逐渐兴起了一批以种植蔬菜、花卉和水果以及养殖奶牛、蜜蜂为业的农户或畜牧树艺等新式农场。农业内部产业结构的调整成了消化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植棉业、蚕桑业、园艺和畜牧业的迅速发展,使农业内部吸纳的农村劳动力达70%。
——摘编自周中建《近代苏南农业内部产业结构调整与农村劳动力转移》等
材料 1934 年,蒋介石在南昌发起新生活运动,原因是多方面:当时中共力量不断发展,蒋介石将其看作是“最大而且最近”的一个敌人,除了武力上“剿共”外,新生活运动也是其手段之一,同时,日本侵略者步步紧逼,也对其造成严重的挑战。而面对日本的入侵,国民精神涣散,社会弊病丛生,加之社会到处充斥着不良风气。蒋介石认为要抵御外侮,首先要唤醒国民意识,改良社会风气,有必要发动一场新生活运动。……1934—1937 年的新生活运动在缘起和发展方面都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这种合理性是不充分的,新生活运动存在诸多问题,日本的侵略威胁日益严重,历史环境的不断恶化不允许新生活运动去宣传“礼仪廉耻”,而种种角色错位也从上层限制了新生活运动难以有效开展。另外新生活运动的理论脱离当时中国急迫的现实需要,都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新生活运动能够取得预期的目标。
——李新冲《合理性与历史错位——试论抗战前的新生活运动(1934—1937 年)》
材料
时间 |
简介 |
1804年 |
加罗林号案发生后,美国商人向广东当局提交了抗议书,传达了领海管辖的概念,指出中国应在领海行使管辖权。可惜,这份抗议书根本没有送到中国地方大员手中,对中国近代领海观念的产生也没有发挥任何作用。 |
1863年 前后 |
《万国公法》首次向中国介绍了领水理论。这一理论在随后的普丹大沽口事件中得到了运用。当大沽口事件发生后,中方向德使提出抗议,指责其兵船在“中国洋面”扣留丹麦商船侵夺了中国的权利。正是借助《万国公法》介绍的领海主权理论进行辩驳,总理衙门才感到理直气壮,迫使德方认错。 |
1868年 |
中美《续增条约》第一条就详细规定了水面管辖权问题,这说明当时清政府开始具备利用国际法知识来维护领水权的朦胧意识。 |
1874~ 1875年 |
荷兰公使提出由该国出面在中国设立救生船队。李鸿章明确提出船只必须由中方管辖,其理由是沿海离岸十里均归本国管辖。日舰到朝鲜沿海擅自测量其海道而被朝鲜炮台轰击,日本公使森有礼向中国提出抗议,李鸿章予以驳斥,认为兵船测量他国海岸违反了《万国公法》。这表明,李鸿章初步掌握了领海理论。 |
20世纪 初期 |
在日俄战争中的领水中立权交涉、澳门水界交涉、中日二辰丸案交涉以及东沙岛交涉等事件中,都或多或少地能够看出清政府的领水主权观念已经大大超过了19世纪中后期的水平,运用领水理论来捍卫国家主权的自觉性大大提高了。 |
——摘编自《国际法的传播与晚清领海主权观念的嬗变》
根据材料,谈谈你对晚清国人海权观念变化的理解。(要求:表述成文,持论有据,论述充分,逻辑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