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洪武十二年,明王朝颁布了《大明律》,它规定谋反、谋大逆、谋叛、恶逆、内乱等为“十恶”重罪,属于“常赦所不原”;“大臣专擅选官”、“交结朋党紊乱朝政”、“交结近侍官员”、“擅为更改变乱成法”等列罪条款又为明律所特有。这些规定 A.表明了专制皇权的强化                 B.规范了内阁机构的运作 C.协调了君权与相权的关系               D.致力于加强中央集权阅读下列材料,并回答相关问题。 材料一  按照周礼的规定,男性贵族可以娶妾多人,但正妻只能有一个。如果元配妻子亡故,理论上男子不能再娶妻,再婚的配偶只能称作继室,而必须保留亡故妻子的元配正妻地位。 材料二    兰芝被休(强迫离婚)后:还家十余日,县令遣媒来。云有第三郎,……媒人去数日,寻遣丞请还……云有第五郎,娇逸未有婚。遣丞为媒人,主薄通语言。直说太守家,有此令郎君,既欲结大义,故遣来贵门。……阿兄得闻之,怅然心中烦,举言谓阿妹:“作计何不量!先嫁得府吏,后嫁得郎君,否泰如天地,足以荣汝身。不嫁义郎体,其往欲何云?” ——南北朝时期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节选 材料三 “闽中少妇丧夫,不能存活,则遍告之亲戚,言将以某日自裁(自杀),而为之亲戚者,亦引为荣,则鸠(筹)资为之治槥。前三日,彩舆鼓吹,如迎神人。少妇冠帔衮服,端坐舆中,游历坊市,观者如堵,有力者设宴饮之,少妇手鲜花一束,凡少年之未诞子者,则就其手中乞花,用为生子之兆。三日游宴既尽,当路结彩棚,悬彩绳其上,少妇辞别亲戚,慨然登台,履小凳,以颈就绳而殁,万众拍手称美。” 材料四    《古今图书集成》统计的烈女节妇人数 唐代 宋代 明代 51人 267人 36000人 朱熹:“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          ——《朱子语类》 明清时代,《内训》、《古今列女传》、《规范》等女教读物铺天盖地,明清帝王都曾下过不少诸如此类的诏书、制文。 (1)依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周礼对原配妻子的规定源于什么制度?其主要目的又是什么? (2)依据材料回答,人们(南北朝时期)对妇女再婚持何态度?并阐述理由。 (3)依据材料,概括寡妇殉难的原因。 (4)请依据材料,分析“烈女节妇”由少到多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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