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消除了统治阶级内部的矛盾 ②引起了立宪派的分化
③清政府仍处在困境之中 ④增加了人民的捐税负担
①伸民权 ②定宪法 ③开学校 ④广民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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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杰斐逊写《独立宣言》的时候,他的庄园里还有200多名奴隶,他当时提出所有人生而平等的时候,可能没有把黑奴包括在内。但这种思想本身,到后来成为黑奴争取自由的思想武器。
——《大国崛起·美国》
材料二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反思:如何运用法律巩固革命成果。《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颁布说明资产阶级革命派力求运用法律巩固革命成果。如何理解政权和法律的关系。在具有两千年君主专制历史的国家,法律在观念上和实践中都是从属于政权的。
——张晋藩《中国法制史》
①弘扬民族文化 ②目的在于挽救民族危亡 ③减少变法的阻力 ④有利于实现发展资本主义的主张
材料一 上师尧舜三代,外采东西强国,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计日待也。
——康有为《请定 立宪开国会折》
材料二 读《与南北美洲诸华商书》,谓中国只可立宪,不能革命,援引今古,洒洒万言……长素以为“革命之惨,流血成河,死人如麻,而其事卒不可就”。然则立宪可不以兵刃得之耶?即如英、奥、德、意诸国,数经民变,始得自由议政之权……近观日本,立宪之始,虽徒以口舌成之,而攘夷倒幕之师在其前矣。使前日无此血战,则后之立宪亦不能成,故知流血成河,死人如麻,立宪所无可幸免者……公理未明,即以革命明之;旧俗俱在,即以革命去之。
——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材料三 近时志士,舌敝唇枯,唯企强中国以比欧美。然而欧美强矣,其民实困,吾国纵能媲迹于欧美,犹不能免于第二次革命……睹其祸害未萌,诚可举政治革命、社会革命毕其功于一役。
——孙中山《民报发刊词》
材料一 第一条: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第二条: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第六条: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第八条:法律以外,不得处罚任何人。第十条:意见的发表只要不干扰法律所规定的公共秩序,任何人都不得因其意见、甚至信教的意见而遭到干涉。第十七条: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
——1789年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 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五条:中华民国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第六条:人民得享有下列各项之自由权:一、人民之身体,非依法律,不得逮捕、拘禁、审问、处罚。二、人民之家宅,非依法律不得侵入或搜索。三、人民有保有财产及营业之自由。四、人民有言论、著作、刊行及集会、结社之自由。第十六条: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一 顾吾国之大患,莫大于武人之争雄:南与北如一丘之貉,虽号称护法之省,亦莫肯俯首法律及民意之下……内既不能谋各省之统一,外何以得友邦之承认。
——摘自孙中山《辞大元帅职通电》(1918年)
材料二 是故受屈人民当联合受屈人民以排横暴者。如是,在欧洲则露(俄国)独(德国)为受屈者之中坚,英佛(英、法)为横暴者之主干;在亚洲则印度、支那为受屈者之中坚,而横暴者之主干亦为英佛;而米国(美国)或为横暴者之同盟,或为中立,而必不为受屈者之友朋,则可断言也。惟日本则尚在不可知之数。
——摘自孙中山《支那革命为欧洲列强所最忌——致犬养毅书》(1923年)
材料三 革命行动,欠缺人民心力,无异无源之水、无根之木。……因此吾人欲证实民族主义实为健全之反帝国主义,则当努力于赞助国内各种平民阶级之组织,以发扬国民之能力。盖惟国民党与民众深切结合之后,中国民族之真正自由与独立,始有可望也。……故国民革命之运动,必持全国农夫、工人之参加,然后可以决胜,盖无可疑也。
——摘自《孙中山选集》
材料一 以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上最光辉的十年即20世纪开头十年为例:1900年到1902年,思想界主流是改良派的民权思想,1903年王1906年,是革命派民主思想的天下,1907年以后,无政府主义思想又风行一时。十年当中,议题三换,……西方几百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思想,像压缩饼干一样被挤压到一起,由各个不同的阶层、派别、人物反映出来。
——熊月之《中国近代民主思想史》
材料二 促成袁世凯称帝的动因,第一,是梁士诒等因五路借款回扣贪污案及其手下吞款肥己隶,怕被人揭发,就想以拥戴他称帝,建立珠功来赎罪;第二,袁克定总想做嗣君,于是竭力从旁进言:第三,杨度等想藉此以满足他们个人名利双收的欲望;第四,袁世凯认为民国就得有议会,而议员等又事事掣肘,实在不胜其苦。
——袁世凯第七子《袁克齐回忆录》
请回答:
材料
欧洲工业革命之前有思想革命。文艺复兴与启蒙,都走在宪政和民主运动的前头。近代中国的启蒙是新文化运动与五四运动,发生在清末宪政与辛亥革命之后。欧洲的民主进程,先提出个人解放、自由平等与人的价值,然后提出开设议院的主张。近代中国民主思想发展过程则是一开始就从政治制度着手,先提出立宪议会主张,然后鼓吹自由平等与个人解放。因此,近代中国民主运动没有带来欧式的自由平等与个人解放。
民族资产阶级革命领袖孙中山,提倡的也非个人的自由平等。三民主义里面只有民权主义,没有民主主义。这个不是语意学上的问题。尽管孙中山说民权是基于法国革命的自由、平等、博爱的口号……可是他提倡的是国家自由,反对个人自由,因为,他认为中国人已经太自由了,变成了一盘散沙。他主张国家平等,可是他不相信人类有平等,因为自然界就是没有平等的……孙中山给人民选举、罢免、创制和复决四个基本政治权,可是人民的主权是由国家行使的。
——摘自冯兆基《民国时期中国民主的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