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领事裁判权发生于条约之中,欲去领事裁判权,必先改正条约……非先编订完全之法律,断不能达改正条约之望。条约不改正,则领事裁判权永无撇废之日,我国国权,亦永无恢复之时矣。
——杨廷栋《论改正条约与编订法律有连结之关系》(1902年)
材料二 在国内反帝爱国运动的压力下,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据理力争,达成山东问题之解决。随后,会议通过的《九国公约》又规定:“施用各种之权势,以期切实设立并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
——摘编自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史编(上)》
材料三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西方国家如果要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就得按平等原则。 ……保留香港作为大陆的国际通道。……为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邓.小平提出,在一个中国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据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等整理
材料一 “明年将在全国全部免征农业税。”温家宝总理在2005年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如是说。
材料二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已向社会公布。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一部十分重要的党内法规,标志着党内监督工作从此进入规范化、制度化的新阶段。
请回答:
①中共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的历史任务
②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把依法治国写进宪法
③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推进国家领导体制改革
④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发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
国别 | 宪法 |
苏俄(联) | 1918年宪法;1936年宪法 |
中华民国 | 1913年天坛宪法;1923年曹锟宪法;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 |
法国 | 1946年宪法 |
其它 | 罗马尼亚、波兰、德国、捷克等国宪法 |
——改编自《中国社会科学网:专访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陈晓律》
结合材料与所学中外近现代史的相关知识,围绕“历史机遇与制度创新”的主题,自行拟定一个具体的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简要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有史实依据)。
材料:在乡村建设运动出现之初,王鸿一等人于1929年在河南设立了村治学院,形成所谓村治派,提出了实行乡村自治的理念。他们明确表示,成立村治学院的目的在于:“研究乡村自治及一切乡村问题,并培养乡村自治及其他服务人才,以期指导本省乡村自治之完成。”……在思想认识上,乡村建设派认为合作社是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好途径。梁漱溟说:“所谓经济进步,无非是生产技术与经营技术的进步,此种进步,均从小规模进于大规模,从零碎生产进于大批生产。这种情形,都是竞争的结果。……农业进步亦需要大规模的经营,与工业同。……农业既不能走竞争吞并的路,其经营复须相当的大规模,则舍农民同意的自觉的‘合作’,殆无他途。”……乡村建设运动的各个实验区都建立了数量众多、形式多样的农村教育机构。对农村教育最为投入的中华平民教育促进会,其农民教育部的报告中指出:“我们想产生的教育建设方案不是偏于心理,或物质,或社会,或国家的任何一方面的建设,而是集中在一切建设的基础上作工夫;简言之,就是人的建设,或新民的建设。此种建设成功,则其他一切建设都易着手进行。”
——虞和平《民国时期乡村建设运动的农村改造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