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罗马人的法律 知识点题库

罗马帝国极盛时,有这样一件事,一个自由民男子娶一个奴隶为妻又后悔了,将妻子“休”回“娘家”。该女子决定到法庭起诉该男子,那么法庭将

A . 进行调解 B . 宣布休妻无效 C . 要求男子赔偿 D . 不予理睬
有学者认为,《十二铜表法》的制定是古罗马平民阶层的胜利。该学者的主要理由是

A . 法典明文规定保护所有人的私有财产 B . 法典规定了债务法规,改善了奴隶的处境 C . 与习惯法相比,该法典内容有大量的扩充 D . 按律量刑,打破了贵族对法律知识的垄断
426年,罗马帝国颁布《引证法》规定:凡在法律上遇到难题而成文法无明确规定时,则依照五大法学家(生活于二三世纪之交)的法律著述来解决——若他们的著述观点有分歧,则以多数为准;如果不能形成多数,则以伯比尼安(五大法学家之一)的观点为准;如伯比尼安未有意见表示,则由执法者自行选择。这则材料说明在当时罗马帝国司法裁判中(   )

A . 执法者具有任意裁判之权 B . 五大法学家的意志可凌驾于法律之上 C . 贵族意志等同于法律条文 D . 五大法学家的法律著述具有法律效力
德国法学家耶林格认为:“罗马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是武力,第二次是宗教,第三次则是以法律。”古代罗马之所以能以法律征服世界,因为罗马法中蕴含着如下观念(   )

A .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 B . 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C .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D . 人人平等,公正至上
罗马法

某学生学习“罗马法体系”一课后,产生了疑问:古罗马的奴隶是否确如书上所说,被“排斥在法律对象之外,不具有任何权利”?为此,他查找了资料,并撰写了如下读书笔记:

奴隶指在罗马社会中不具有自由人身份的人,在法律上被视为物;奴隶的身份可能因出身、受到刑事处罚或在战争中被俘所致;奴隶可以被解放而成为自由人。【1】②奴隶的释放问题是罗马法中重要的一部分。③《十二铜表法》中就有相关的条文。【2】④表明当时即己存在释奴现象。

共和末期至帝制前期,随着罗马版图的扩大,释放奴隶的现象更加普遍。帝国大法官小普林尼的书信中就有释放一大批奴隶的记录。【3】历史学家指出:“在罗马法中很普遍的一个观点是:虽然奴隶制度是一种合法的社会制度,但它是和‘本性’相矛盾的”,有古罗马大法学家就认为:“从民法的观点来看,奴隶是什么也算不得的。但是根据自然法来看便不是这个样子。从后者的观点来看,一切的人都是平等的”。【4】由此看来,……

资料来源:

[1]《罗马法词典》

[2]《十二铜表法》第五表第八条、第十一条

[3]《小普林尼关于释放奴隶的书信三封》

[4]科瓦略夫《古代罗马史》

问题:

  1. (1) 上述“资料来源”中,哪些为一手史料,哪些为二手史料?

  2. (2) 在笔记的第一段中,哪些是对事实的陈述?哪些是该学生的评价?

  3. (3) 请你帮助这名学生解释罗马帝国释奴现象普遍存在的原因。

德国文学家歌德说,罗马法“如同一只潜入水下的鸭子,虽然一次次将自己隐藏于波光水影之下,但却从来没有消失,而且总是一次次抖擞精神地重新出现”。对此的正确理解应是,罗马法(  )

A . 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法律的基础 B . 为欧洲近代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C . 所维护的民主制度历史影响深远 D . 不断地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十二铜表法》规定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位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据此可知,《十二铜表法》(    )

A . 保护债权人利益 B . 保护奴隶主贵族的权益 C . 注重程序和形式 D . 注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世界文明史》介绍:罗马成文法的组成部分之一“是罗马城市行政官在执法过程中所做的决定……行政官……可以根据每一个别案例的情况做出裁量,而不必僵硬地按照有关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判决。他的这种决定成为事实上的判例法。”由此可见,罗马法的显著特点是(    )
A . 具有较为明显的习惯法传统 B . 具有高度的灵活性和实用性 C . 内容庞杂且受行政因素影响 D . 结构松散但有普遍的适用性
罗马法是欧洲历史上第一种比较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它经历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发展历程。阅读下图,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①习惯法不属于成文法

②《十二铜表法》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利益

③公民法标志着罗马法学的高度成熟

④罗马法是古罗马帝国时期法律的总称

A . ①②③④ B . ①③ C . ①②④ D . ①②
《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将罗马法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对私法又分为五个部分:人、物、对物权、人权(即债、契约等)以及民事诉讼,这种科学的分类方式被后世所沿用。这突出地反映了罗马法的(    )
A . 自然法精神 B . 理性精神 C . 法治精神 D . 契约精神
从古罗马到近代欧美,西方法制进程在不断发展。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这无疑是罗马法制史上一个不小的成就,可以说,它开创了罗马法制史上的一个新时代。它把向来由贵族祭司阶层把持的习惯法用人人可见的文字公布出来,使司法执法有明确的文字做依据,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贵族官吏的武断和专横。

——《世界著名法典汉译丛书》

材料二:美国的宪法及不断发展完善的宪政才是美国其他一切发展的基础。作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和美国历史上最重要的法律文件,美国宪法集中表现了美国人民的民族特性和美国人的政治智慧,它创立了……一系列宪政原则和制度,开辟了人类社会追求民主、反对专制的历史新纪元。……美国宪法是美国人民对世界政治的最大贡献,是奉献给人类最宝贵财富,……深刻地影响了近现代世界的民主进程。

——袁明《美国文化与社会十五讲》

材料三:议会改革法案(1831年5月通过)把英国的选民人数从48.8万增加至80.8万,从人口总数的大约2%上涨至3.3%……中等阶级的多数虽然还不掌权,但是获得了选举权。议席的重新分配可以视为一种对选举制度的修正,选举权的扩大不仅改变了社会等级制的旧原则,而且致力于把政治权利赋予新的社会阶层。

——摘编自钱乘旦、许洁明《英国通史》

  1. (1) 材料一中的“它”指的是哪部法律?如何理解“它开创了罗马法制史上的一个新时代”?
  2. (2) 据材料二并结合所学知识,归纳“一系列宪政原则和制度”指的是什么?概述美国1787年宪法对近现代世界的民主进程的影响。
  3. (3) 据材料三,概括英国议会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这一法案的颁布对英国当时哪一“新的社会阶层”最为有利?
  4. (4) 综合上述材料,谈谈法律在社会发展进程中的价值。
据史料记载:“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生活愈益复杂,原先的罗马法律已经不能满足需要。外国人在罗马的财产可能被没收,就是一个典型的问题。”这使得罗马帝国(   )
A . 通过习惯法保护外邦人的利益 B . 将习惯法完善为成文法 C . 将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 D . 将万民法上升为自然法
在罗马公民法年代,对于所有权转让,必须当着5名作为见证人的罗马成年公民的面,由另一位公民手持一把铜秤进行。购买者递上一块铜庄严宣布:物是他的,他已经用那块铜和那把秤将其买下;随后,“司秤”以铜击秤,并将铜块递给让与人,好像是交付定金。在缔结债务口约、设立遗嘱等方面,也存在类似的形式。这一规定(   )
A . 具有明显形式主义特征 B . 注重法学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C . 适应了外来移民的需要 D . 维护了罗马居民的合法权益
有学者指出,公元前449年,罗马颁布了第一部成文法,即《十二铜表法》,尽管后来它已经过时,但从未被正式废止,在公元1世纪,其仍然是学童记忆背诵的对象。因为该法律(    )
A . 适应了罗马人的法律需求 B . 对维护罗马帝国统治作用巨大 C . 奠定了罗马法律规范的传统 D . 蕴含令他们自豪的自然法精神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即使在英国,为了私法(特别是其中关于财产的那一部分)的进一步发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由此可得出。(   )
A . 罗马法是近代西方国家法律的源泉 B . 近代英国非常重视法制建设 C . 自古至今西方国家一直崇尚民主 D . 罗马帝国版图曾扩展到英国
罗马最高裁判官审理案件时颁布的“告示”,被国家授予特权的法学家撰写的法律和其对法律作出的解答,均是罗马法的重要表现形式。这说明罗马法的基本特征是(    )
A . 卷帙浩繁规模巨大 B . 立法随意主观性强 C . 立法形式灵活多元 D . 法律体系高度完备
历史学家马世力指出:“从3世纪起,由于罗马奴隶制社会陷入危机,统治阶级迫切要求将反映本阶级意志的现行法律固定下来,借以维护和巩固其统治地位,因而着手进行法律汇编工作。”据此可知,查士丁尼主持编纂《查士丁尼法典》的目的是(    )
A . 满足人民所需的契约自由 B . 符合尚法治的价值和法律精神 C . 巩固皇权,维护国家安定 D . 教化帝国民众,人人安分守法
公元前227年始,罗马首次启用“行省总督制”。统治初期,行省总督主要负责征税和处理案件。行省法令的颁布,基本上遵循了一些城市原有的法律制度,并为一些矛盾激化的城市起草和制定新的城市法。罗马还设立了专门审理行省居民控诉行省总督案件的特殊法庭。材料旨在说明(   )
A . 罗马帝国注重监督体制完善 B . 罗马共和国注重法制建设 C . 行省总督拥有税收和司法权 D . 罗马注重分权与制衡发展
《十二铜表法》规定“对畸形怪状的婴儿,应即杀之”“在行窃时当场被捕的奴隶,则鞭打之,并把他从悬崖上抛下。”这些规定反映出该法(   )
A . 保护贵族利益 B . 注重调解民事纠纷 C . 发端于万民法 D . 具有原始落后色彩
在罗马法的发展过程中,诉讼程序先后呈现三种形态:法律诉讼、程式诉讼、特别诉讼。其中特别诉讼出现于罗马帝国前期,帝国后期普遍适用,成为唯一通行的诉讼程序。其特点是案件自始至终由一个法官负责,取消了过去的民选承审法官,可以逼供取证,审判不再公开进行,证据由法官决定取舍。特别诉讼的出现及普遍适用,反映了(       )
A . 罗马法官凌驾于法律之上 B . 罗马法是人们司法实践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产物 C . 司法审判权由国家司法官员所垄断 D . 罗马公民社会地位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