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政以德——防治腐败的德治经验
材料一:秦简上载有秦朝“为吏之道”,严格规定了官吏的行为规范,包括“五善”、“五失“。
——摘编自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汉代察举制“四科取士”为:“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四曰刚毅多略……皆有孝悌廉公之行”。
——《后汉书百官志注》
唐太宗曾重视对大臣的廉政教育:“朕终日孜孜,非但忧怜百姓,亦欲使卿等长守富贵”。
——摘编自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
我国古代对官员的考核主要包括政绩和德行,最早可见于《周礼》中的“八法”和“六记”,前者考核官员政绩,后者侧重考核官德。对官员德行的考核,从先秦到明清历朝看来,趋向于细化和严厉。例如唐代的“四善”就是把官员的道德修养放在考核的首位。
——李丽珊《谈中国防治腐败的历史努力》
二,御史之名——防治腐败的监察经验
材料二:西汉统治时期,御史大夫专门行使监督权,其下属御史中丞常驻内宫,专门负责监督王室和宫廷,也可以说是监察皇帝的;另一下属御史丞则负责监督政府,不论中央、地方都在内。值得注意的是,御史大夫是宰相的副手,因此,监察权是相权的一部分。……唐代单独设立御史台,其职权限于监察政府,没有监察皇帝和宫廷的权力。但在政府中,仍存在专责监督皇帝的,那就是谏官,谏官由宰相任命,宋朝谏官改由皇帝任命,他们就不再监督皇帝,反过来监督宰相。
——《我国古代政治制度的宪法学透视》
三,分权制约——防治腐败的制度经验
材料三:中国古代的分权主要以君权与相权,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的划分为表现形式。……伯里克利时代的城邦政治制度和国家权力系统,已具备了近代国家所具有的行政、司法、监督等国家职能,并开始向分权的方向过渡。
——张治平《关于分权与制衡问题的探讨》
皇帝 | 州刺史权力核心内容 |
汉武帝 | “限制地方大族兼并土地,督察郡国,巡视吏治” |
汉昭帝、宣帝 | 增加“镇压诸侯的谋反、民众反抗” |
汉平帝 | 增加“安置流民、处理少数民族事务、参与某些中央决策” |
据此可知( )
材料
朝代 |
特点 |
中央 |
地方 |
秦 |
传承开创 |
皇帝、三公九卿 |
郡县制 |
汉 |
汉承秦制 |
中朝、尚书台、外朝 |
郡国、州、郡县 |
隋 |
承前启后 |
三省六部制 |
州、县二级 |
唐 |
发展完善 |
三省六部制 |
道、州、县三级 |
宋 |
进一步加强 |
二府、三司、参事 |
路、州、县 |
元 |
有新发展 |
一省二院 |
行省制 |
明 |
空前加强 |
废丞相设内阁 |
废行省设三司 |
清 |
发展顶峰 |
康设南书房 雍设军机处 |
——摘编自《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演变》
围绕材料,结合中国古代史的具体史实,自拟论题,并就所拟论题进行阐述。(要求:明确写出所拟论题,阐述须史论结合。)
材料 具体而言,中华传统文明至少有以下一些主要特征:
一是以农耕文明为主轴,以草原游牧文明与山林农牧文明为两翼,并借助商业和手工业予以维系的复合型文明。
二是以君主官僚国家政权体系为主轴,以血缘网络与地缘网络为两翼,并借助众多经济共同体及文化上高度认同而予以强化的大一统文明。
三是尊德性,崇礼义,重教化,尚君子,以伦理为本位的泛道德主义文明。
从某种意义上说,这三大文明特征的长期存在支撑和保障了千年中华帝国的有效治理和体系的存续。
——摘编自姜义华《中华文明从传统向现代转型及其路径的独创性》
从材料中提炼出一个观点(或结论),运用所学知识加以论证。(要求:不能照抄材料原文,要做到持论有据,论证充分,论从史出。)
材料一:回避制度作为预防官吏滥用职权营私勾结的一项制度,在我国有悠久的历史。西汉武帝始,朝廷在任命地方行政长官时,不用本地人担任本地官。东汉桓帝颁布“三互法”,回避制度略具雏形。汉代以后,从魏晋南北朝至隋唐宋元明清在官吏任用中都有回避方面的规定,形成了以避亲、避籍为主的回避制度。
——摘编自肖杰《中国古代制度保廉论》
材料二:任官回避制度是为适应人事行政管理实际需要而产生的并按人事行政管理的需要而逐步完 善。从汉武帝中叶到清末近二千年来,它在整顿吏治,防止和限制官员利用亲情关系拉帮结派,徇情枉 法,营私舞弊等方面以及在引导各级官员摆脱各种宗法关系和裙带关系的羁绊,使之尽职尽责地进行行政管理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
——摘编自张长立、宋超《论我国古代任官回避制度及其当代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