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制度的长处与优势是与发展阶段紧密联系的,没有一种制度是可以亘古不变的,没有一种体制是不需要变革和改进的。俗话说,时过境迁。时代变迁、环境变化以及任务改变,都会影响和改变制度与体制的效率。因此,要保持一种制度与体制的活力和效率就必须不断改革,以保持和提高制度与体制的适应性。“改革永远在路上”,是一种十分正确的社会发展观。
——摘编自房宁《中国制度的优势与短板》
根据材料,试从制度与发展之间关系的角度提出论题,并结合所学知识进行论证。(要求:观点明确,论题合理;史论结合,言之有据;逻辑严密,表述清晰。)
材料一 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
材料二 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首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
——摘编自《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材料三 美国创建之初,华盛顿们并没有照抄当时英国的民主模式,而是经过费城制宪奠定了美国的新体制。
请回答:
材料一:首先是《权利法案》(1689年),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停止实施任何法律和征收任何新税……第三是“三年法案”(1694年),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的王权还从来没有被套上这么多的“紧箍咒”。这个以往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如今已完全受制于议会了,其神圣的光环已荡然无存。至此,国王的专权在英国已无可能。
——《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美国)《联邦宪法》的制定者们在热切希望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府的同时,一刻也没有放松对于一切形式的专制政治的警惕……现代民主政治的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性要素应运而生。这些制度性要素主要就是一套“地域和体制的双向平衡机制”,亦即通过各州与联邦政府的分权…… 来实现各种政治权力之间的全面制衡,以防止任何一个政治势力单独控制全国的政治生活。
——《世界文明史》
材料三:“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德意志帝国宪法》
材料一 英国“光荣革命”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二 主权问题成为宪法最突出的特色之一,即国家政府和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分配。除解决主权问题之外,宪法还解决了另一个美国人特别担心的问题;中央政府权力过大。新国家领导人最惧怕的莫过于最终建立的是一个专制独裁政府。因此新国家政府的众议院应由公民直接选举,参议院、总统和联邦法官的选举则应在一定程度上与公众意愿相对隔离。
——摘编自《评美国1787年宪法》
材料三 马克思认为,德意志帝国实质上是一个"以议会形式粉饰门面,混杂着封建残余,已经受到资产阶级影响,按官僚制度组织起来,并以警察保卫的、军事专制制度的国家"。
材料一:首先是《权利法案》规定非经议会同意,国王不能停止实施任何法律和征收任何……第三是“三年法案”规定每三年必须召开一次议会,每届议会的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英国的王权还从来没有被套上这么多的“紧箍咒”。这个以往一直自以为只受制于上帝的权威,如今已完全受制于议会了,其神圣的光环已荡然无存。至此,国王的专权在英国已了无可能。
﹣﹣摘编自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二:最高行政权属于总统,总统兼武装部队总司令,由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最高立法机构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参议员每州两名,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其中的1/3;众议员根据各州人口比例选出,任期两年。司法权属于各级法院;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终身任职,他们拥有最高司法权。……而且还把五个黑人折合为三个人来计算南方各州的人口总数。
﹣﹣摘编自王斯德《世界历史》
材料三:法国之所以要用暴力革命来克服专制王权,原因就在于法国专制主义过于强大,王权与贵族坚决捍卫旧制度,不愿作出任何妥协,对立双方只好兵戎相见。然而,大革命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此后近百年中,法国一直处于革命与复辟的轮回中,社会持续动荡,经济发展速度受到影响,工业化进程缓慢。直到1870年后,法国模式突然发生转折,由对抗转为妥协。此后法国就确立起议会制度,不再发生革命了,法国人开始用协商手段逐步建立起民主制度。
﹣﹣摘编自钱乘旦《世界现代化进程》
材料一 资产阶级革命胜利后,资产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国王由实权变为虚位,逐渐成为形式上的、礼节性的、象征性的国家元首。封建贵族退到了历史舞台的后面,但中世纪政治体制的框架、立法、行政、司法的基本体制,仍被保留下来。自然,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发展,部分内容也被不断变革着,使之更加适合英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材料二 原定这次会议的任务是修改《邦联条例》,但是《邦联条例》所确立的体制,已经完全不能适应美国国内和国际发展的要求,因此必须重新构建美国政治体制,制定一部新的宪法取代《邦联条例》。会议代表在取得共识之后,很快便由讨论对《邦联条例》的修改,转入对制定新宪法的讨论,因此这次会议便称为“制宪会议”。会议经过三个多月的激烈争论,终于在1787年9月17日通过了《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草案,并提交各州批准。
——以上两则材料均摘编自马啸原《西方政治制度史》
摘编自龙太江《西方民主政治中的妥协精神》
结合材料和世界近代史的相关史实,自拟一个论题,并进行简要的阐述。(要求:观点明确, 史论结合.论述充分,表达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