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1883年,帝国议会通过了第一部国家社会保障立法《医疗保险法》,矿工、农工、仆役、船员、教师、手工业者,都必须进行强制保险。保险费的三分之二由个人承担,三分之一由雇主支付。保险包括免费医疗、病中休养等。1885年有467万人参加疾病保险,1895年上升到800万人。1884年颁布《事故保险法》,保险费由雇主承担,赔付金额包括医疗护理、现金抚恤等。1889年通过《养老保险和残疾保险法》,保险费由雇主和雇员各承担一半,规定年满70岁即可享受老年赡养费……用暴力控制社会是必要的,但只能维持一时;社会福利制度用非暴力手段促进了社会控制。俾斯麦说:“只有现存国家去实现社会主义要求合理的东西,才能制止社会主义运动。”
——任世江《高中历史必修课程专题解析》
材料二 在俾斯麦的推动下,《医疗保险法》《事故保险法》和《养老保险和残疾保险法》的颁布,标志着现代福利国家在德国的开始。俾斯麦之所以要建立一个社会保障体系,不是因为普遍的贫困和社会改革者的呼吁打动了他,而主要出于政治考虑,尤其是对工人阶级运动的愈发忧虑。俾斯麦的根本目标是希望在社会政策的帮助下,摧毁社会民主党和工会。最终,他甚至成功地让雇主相信,通过对所有工人做出让步是可以摧毁社会民主党的。
——钱乘旦主编《世界现代化历程》
“第十五条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建议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八条皇帝委派官吏,命令他们宣誓效忠帝国,并在必要情况下,命令他们退职……”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下列材料分别摘自17世纪末和19世纪后期西欧某两大国的历史文献:
材料一:“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方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二: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
请回答:
材料一
近代美、德民主化道路
美国 | 德国 |
1775年,来克星顿枪声。美国独立战争爆发; 1776年,《独立宣言》发表。标志美国独立; 1783年,英美签订和约,英国承认美国独立; 1787年,制宪会议制定和通过《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1789年,华盛顿就任美国第一任总统。 |
1864年,普鲁士联合奥地利向丹麦发动战争,即第一次王朝战争; 1866年,普鲁士对奥地利开战,即第二次王朝战争;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即第三次王朝战争; 1871年,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在法国凡尔赛宫加冕称帝,宣告德意志帝国成立,颁布《德意志帝国宪法》。 |
——摘编自乔明顺《世界近代史》
材料二 关于西方近代化特征有不同的看法。第一,近代化是一种革命进程。现代性与传统的尖锐冲突,现代性对传统的破坏将贯穿近代化的全过程。……第三,近代化是一种系统进程。都市化、工业化、世俗化、民主化、教育以及传播媒介的参与等,并不是零乱、偶然地发生的,某一因素的变化总会影响到另外一些因素的变化。第四,近代化是一个全球过程。它在空间上始于西欧,后来扩展到全球。……第九,近代化是一个进步的过程。近代化所带来的创伤是多方面的和深远的,但在长期发展中,近代化不仅是不可避免的,而且也是必要的。
——摘编自[美]塞缪尔·P.亨廷顿《变化社会中的政治秩序》
题号 |
国家 |
言论 |
① |
|
“分裂之家不能持久。我相信我们的政府不能永远忍受一半奴役一半自由的状况。我不期待联邦解散,我不期望房子崩溃,但我却期望它停止分裂。” |
② |
|
“与其等农民自下而上起来解放自己,不如自上而下来解放农民。” |
③ |
|
“轮船电报之速,瞬息千里;军器机事之精,功力百倍,炮弹所到,无坚不摧,水陆关隘,不足限制,又为数千年来未有之强敌。” |
④ |
|
“当前的重大问题不是靠演说和多数人的表决所能解决的,……要解决它只能依靠铁和血。” |
⑤ |
|
“破历来之陋习,基于天地之公道;求知识于世界,大力振兴皇基。” |
材料一:万历年间,嘉兴府崇德县石门镇镇上有油坊二十家,因镇民少,辄雇邻近县乡的百姓为佣。清康照《钱塘县志》载:“四方之民,朝西暮东,如鸟之飞,鱼之游,流寓多于土著”,清道光年间,“苏州、杭州已出现拥有千架织机的纺织工场”。清末沪上“纱厂林立”,附近的农民“生计日多,而专事耕织者日见其少矣”。
——摘编自刘石吉《明清时代江南市镇研究》等
材料二:19世纪初,普鲁士首相施泰因和哈登贝格的改革废除了农奴制度,农民通过赎买土地……获得了人身自由。当时重工业发达的鲁尔区的几个小手工业城镇原来人口不过5000人,到1850年增加到200万,大多数人从事矿业开采、冶炼、机器制造等方面的工作,从南到北,从东到西,大多数德国人首先向农村附近的小城镇流动……德国的小城镇遍布全国各地……1890年,英国10万人以上的城市的居民总数占总人口的32%,德国占12%。1875—1910年,德国城市居民增长了1/3。
——摘编自《欧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与城市化》等
材料一:1871年4月16日,俾斯麦亲自领导制定的帝国宪法,在德意志帝国议会上原样通过。新帝国形式上作为一个联邦组织起来,各邦表面上并未失去各自的原有地位,但统治权属于普鲁士控制的帝国政府,而不属于各邦。陆军、海军、外交事务、关税和银行立法、间接税、货币、民法刑法、邮电都掌握在帝国政府手中,尽管帝国并没有自己的行政机构。保留在各邦手中的则是包括警察、部分司法、直接税、宗教和教育在内的邦内行政事务。
材料二:联邦德国政治现代化的第一个内容是《基本法》的制定,其政治体制的原则之一是联邦制。联邦制原则是指发挥地方的主动性,防止中央机构可能出现的滥用权力。市、县、乡的基层管理基本上实行自治。直接由联邦管理的有外交、国防、海关等。各州不仅是国家的行政区划,而且享有部分国家权力。各州均有自己的议会和宪法,有教育、部分环保和大部分警察事务的立法权。
——均摘编自丁建弘《德国通史》
请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