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王安石)向皇帝保证任用熟于“理财”的人就能确保“民不加赋而国用饶”。司马光……认为,“理财”非古代的政府所为。政府应该确保它的政策不会妨碍人民使自己富裕起来。税收只是为了让政府能维持秩序。青苗钱破坏了富人必要的社会职能。
——[美]包弼德《斯文:唐宋思想的转型》
材料二 王安石变法……有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就是他更多地重视商品货币的作用……想尽量用经济的办法管理国家财政,反映了宋代商品货币在社会生活中的活跃,也证明王安石的变法思想和变法举措有很大的前瞻性。
——马克垚《世界文明史》
材料:宋代沿袭唐的监察体制,御史台为最高监察机构之一,与谏院构成中央行政监察机构,合称为台谏系统……宋以前,御史台和谏院的职责范围有严格的区别,到了宋代,谏官的谏诤对象扩大至包括皇帝、宰相、文武百官等,二者事权逐渐呈现出相互渗透的倾向,御史兼有言谏之任,允许谏官弹劾百官,使得宋代监察权独立而强大……宋代君王主张不罪言者,优叙轻责,使谏官能够保持正义,防范权臣,规正过失,促进了宋代皇帝纳谏、士大夫敢谏的良好政治风气的形成。
在选用标准方面,司马光对选择台谏官提出三条标准:第一不爱富贵,次则重惜名节,次则晓知治体。宋代通过三个层级来对台谏官实施监控,第一层级为君主亲自通过诏令、月课等方式的监控,第二层级为中枢行政部门等中央行政机构的监督,如尚书省可以弹奏御史的失职,主持考绩台谏官,第三层级则主要通过台谏官之间的互劾互监实现对台谏系统的全面控制,形成完善的双向互察机制,实现奖惩分明。
——王洁《宋代台谏制度及其借鉴意义》
材料一:农、商、官(指官吏)三者,国之常官(这里指职业)。……金(黄金,指货币)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本物贱,事者众,买者少,农困而奸劝(劝,活跃的意思);其兵弱,国必削至亡。金一两生于境内(指国内),粟十二石死于境外。粟十二石生于境内,金一两死于境外。国好生金于境内,则金粟两死,仓府两虚,国弱。国好生粟于境内,则金粟两生,仓府两实,国强。
——《商君书·去强》
材料二:“盖制(制,管束的意思)商贾者恶其盛,盛则人去本者众,恶其衰,衰则货不通。”
——《王文公文集》(注:王文公即王安石)
材料三:日本新领导人(注:指明治维新的领导者)不赞成这种不加区别地奉承所有西方东西的做法,他们并不对西方文明本身感兴趣,而仅仅对其中增强了民族力量的那些组成部分感兴趣。……他们现在提出了一个非凡的改革方案,宗旨在于建立一个强大的日本,而不是完全模仿西方国家。……讲究实际的日本领导人得出了这一明确结论:每个民族必须为自己去掠夺,软弱和胆小将一无所获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四:马丁·路德的政治思想既烙有文艺复兴的印记,又体现了对文艺复兴的深化。他提出“唯信称义…平信徒皆为教士”……鼓吹俗权至上,主张各国教会应与罗马切断联系而由各国的政府来管理,则鲜明地反映了他对民族自由含义的一种更深刻的理解。
——马克垚主编《世界文明史》
材料五:俄国19世纪60年代初和90年代初的统计数据表
年份 | 棉花加工(吨) | 冶铁(吨) |
1861年 | 30951 | 327610 |
1891年 | 171994 | 992210 |
材料一:废井田开阡陌
材料二:太和九年(485年),孝文帝下均田令:十五岁以上男夫受露田四十亩、桑田二十亩,妇人受露田二十亩。奴婢受田额与良民同。……所授之田,不准买卖。身死或年逾七十者将露田还官。此外,初授田男子另给桑田20亩,作为世业,身终不还,可传子别,不许买卖。……新附民户,每三口加宅田一亩。桑田及宅地为世业,授田后不准迁徙。
----王钟翰《中国民族史》
材料三:今介甫(王安石)为政……士吏兵农工商僧道无一人得袭故而守常者,纷纷扰抚,莫安其居……
----司马光《家传集》
材料四:(农奴)在获得地主同意后,购买分配给他们长期使用的土地和其他附属地作为私产……因为赎买了土地,他们就摆脱了对地主的义务,而成为拥有私产的完全自由的农民。
----1861年颁布的“二一九法令”
材料五:明治政府颁发的地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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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庆历七年(1047年),王安石调任明州(今浙江宁波)鄞县知县。鄞县本是个水利资源十分丰富的鱼米之乡,居然“旱辄连年”。其缘故固然在于水利工程年久失修,但王安石进而发现其深层原因则是“吏者因循”,“人力不至”,官吏甚至与豪强勾结,侵占、破坏水利资源。因此,他一方面加强廉政建设,奖惩结合,提拔廉吏;另一方面把抗旱作为第一要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民众掀起水利建设热潮。其后鄞县“旱则滴水如油,涝则民居漂没”的问题大大缓减。鉴于鄞县无官学,王安石在这里创建了鄞县县学,并聘请名师主办。为了改变鄞人“信巫而不信医”的状况,他将朝廷颁布的医书《善救方》“刺石,树之县门外左”。当时两浙转运使司厉行损害百姓利益的禁盐之政,王安石拒不施行,且上书转运使为民请命。王安石离任后,民众“常相与传诵其事,指其迹而怀思之”,甚至为其立祠,以祭祀之。
——摘编自张邦炜《王安石的鄞县施政》
材料二:(范仲淹)国家专以辞赋取进士,……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况天下危困乏人如此,固当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庶可救其不逮。
——(南宋)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四十三
材料三:(苏轼)自唐至今,以诗赋为名臣不可胜数,何负于天下,而必欲废之?
(王安石)今人材乏少,且其学术不一,……朝廷欲有所为,异论纷然,莫肯承听,此盖朝廷不能一道德故也。故一道德,则修学校,欲修学校,则贡举法不可不变。……今以少壮时正当讲求天下正理,乃闭门学作诗赋,及其入官,世事皆所不习,此乃科法败坏人才。
(司马光)神宗罢赋、诗及诸科,专用经、义、论、策,此乃复先王令典,百世不易之法。但安石以一家私学,欲盖掩先儒,令天下学官讲解。及科场程式,同己者取,异己者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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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司马光)言青苗之弊曰:“平民举钱出息,尚能蚕食下户,况县官督责之威乎!”惠卿曰:“青苗法,愿则与之,不愿固不强。”光曰:“愚民知取债之利,不知还债之害,非独县官不强,富民亦不强也。”……帝曰:“陕西行之已久,民不以为病。”光曰:“臣陕西人也,见其病,未见其利。”
材料二:青苗钱虽日不得过二加息,而一岁凡两放两收,则其息已加四;有司又约中熟为介,令民偿必以钱,则所定之价,又必逾于市价,而民之偿息,且十加五六,则并非安石之初法矣,此所以病民也。
——赵翼《廿二史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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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自有史以来,中国之不竟,未有甚于宋之时者也*宋之不竟,始焉起于黄袍加身而上位的太祖之猜忌也。北宋自宋真宗时起,大兴科举、采用恩荫制、奉行“恩逮于百官唯恐其不足”的笼络政策。为抵御北方民族的南下,大量“养兵气荆公立志改变弋百年之积,惟存空簿''的局面,以为国民经济所以日悴者,由国民不能各遂其力从事生产也。公志在制兼并济贫乏,变通天下之财,以富其民而致天下于治。于是制置三司条例司,公所创立之财政机关也。其青苗、均输、市易诸法皆此本意也。此义也,近数十年来乃大盛于欧美两洲,命之曰社会主义。其说以国家为大地主、大资本家、为大企业家,而人民不得有私财。本意欲以摧抑兼并,万一行之不善,而国家反为兼并之魁,则民何诉焉?而盗臣之因缘以自肥,又无论也。故荆公之政策,其于财政上所收之效岁颇车,而于国民经济上所收之效滋啬,良以此也。
——摘编自梁启超《王安石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