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汤因比曾这样评价一件史事:“顺利地在旧瓶里装了新酒,还不至于引起旧瓶的爆炸。”并认为:“这可以说是一种宪法方面的胜利,这种胜利应该当作一种惊人的技艺。”汤因比所评价的是 A. 美国联邦共和国的确立                B. 法国共和制度战胜君主制度 C. 近代德国宪法和议会装饰下的皇帝专制  D.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中秋过后,秋风是一天比一起凉,看着将近初冬;我整天靠着火,也须穿上棉袄了。一天的下半天,没有一个顾客,我正合了眼坐着。忽然间听得一个声音,“温一碗酒。”这声音虽然极低,却很耳熟。看时又全没有人。站起来向外一望,那孔乙己便在柜台下对了门槛坐着。他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见了我,又说道,“温一碗酒”。掌柜也伸出头去,一面说,“孔乙己么?你还欠十九个钱呢!”孔乙己很颓唐的仰面答道,“这……下回还清罢。这一回是现钱,酒要好。”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集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孔乙己“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之后命运如何,如果再用一段文字、通过掌柜和喝酒的人之口侧面交待出来,与原文的写法相比有什么不足?分析错误的一项是A.这样写意味着人们还关心孔乙己的命运,不能突出周围人的麻木,冷漠。B.这样写就不能突出作品主题的深刻性,不能表现孔乙己悲剧的社会意义。C.这样写情节不集中,不能较好表现孔乙己好面子的性格特点。D.这样写不能给读者想象的空间,没有了耐人寻味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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