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 领事裁判权发生于条约之中,欲去领事裁判权,必先改正条约……非先编订完全之法律,断不能达改正条约之望。条约不改正,则领事裁判权永无撤废之日,我国国权,亦永无恢复之时矣。
——杨延栋《论改正条约与编订法律有连结之关系》(1902年)
材料二 在国内反帝爱国运动的压力下,华盛顿会议上,中国代表据理力争,达成山东问题之解决。随后,会议通过的《九国公约》又规定:“施用各种之权势,以期切实设立并维持各国在中国全境之商务实业机会均等之原则。”
——摘编自齐世荣《世界史:现代史编(上)》
材料三 中央人民政府决定,西方国家如果要同新中国建立外交关系,就得按平等原则。……保留香港作为大陆的国际通道。……为进一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邓.小平指出,在一个中国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台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不变。
——据金冲及《二十世纪中国史纲》等整理
世界是联系的,也是多样的。结合“洋务运动”、“辛亥革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三个历史事件的具体史实,回答:中国的有识之士是如何立足国情、学习外来文化的?中国取得了哪些具有自身特色的成果?
材料一 实际上,让每个人有尊严生活的民主政治制度,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培育这种制度的土壤。先秦中国不例外。之所以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形成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主要是当时两地强者、掌权者追求政治利益的主观欲望与维护既得利益的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所致。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包括对被统治者的欺骗技巧是否高明以及是否采用斩草除根式的残暴镇压等。强者、掌权者的主观欲望与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决定了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形成不同的政治制度的结果。
——陈忠云《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的比较》
材料二
社会主义国家的权力关系在今天表现在三个方面:其一,在人民与代议机关的关系上,“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其二,在代议机关和行政、司法机关关系上,后者由前者产生,它们是单向的制约关系,而不是双向的制衡关系,即遵从议行合一的原则;其三,在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之间存在着分工和相互制约,这和“三权分立”有本质的区别。
“三权分立”下,立法机关、行政机关相互制约、彼此牵制,那么,也就意味着代表人民意志的立法机关要受到非选民选举产生的力量的制约,这实际上降低了立法机关的地位,使“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落空,人民当家作主也就成了一句空话。
——姚爱芳《中西政治制度基本原则比较与当代中国的选择》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十二铜表法》各篇目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九 | 十 | 十一 | 十二 |
传 唤 | 审 判 | 求偿(债务赔偿) | 家长权 | 继承及监护 | 所有权及占有 | 房屋及土地 | 私犯(侵犯他人) | 公 法 | 宗教法 | 前五表之补充 | 后五表之补充 |
——依据杨红林《历史上的大法典》编制
材料二:中国封建社会的每个朝代都有自己的立法。……中华法系的主要特点表现为四个方面:第一,君主既是最高的立法者,又是最高的司法官和行政官。第二,礼与法合一,自汉代以来贯彻于历代法其中,礼以道德为依归,而法则以礼为中心。第三,立法和统治的基础是“家”和“家族”,对个人的地位和权利未给予应有的规定。第四,重视刑事立法,其残酷性十分突出。中华法系的这些特点取决于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独特性。
——曹海品《中外立法制度比较》
材料三:能否不通过武力,而通过谈判,通过立法,把革命和战争时团结拢来、胜利后却分道扬镳、各自愈益伸张主权和独立的13个邦联合起来,组成一个国家,建立一个全国最高政府?……如果能联合,能否把这个政府设计得尽量合理,让组成政府的人们,各以自己的野心去制约他人的野心,达到一种接近平衡的状态,把政府难以避免的恶,抑止在一定限度内,至少,是个共和国,永远埋葬君主制?
——【美】麦迪逊《辩论:美国制宪会议记录》
材料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修改历程(节选)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有的地区实行资本主义制度,有的地区实行社会主义制度
②“一国两制”的前提是一个中国
③特别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直接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管辖
④特别行政区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和终审权
⑤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和独立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