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一:唐朝时三省分工明确:中书省掌决策,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诏令;门下省掌审议,负责审核政令;尚书省“事无不总”,负责执行政令。三省长官都是宰相,相权一分为三。
材料二:第二条: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四条: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第十八条:参议员每行省、内蒙古、外蒙古、西藏各选派五人,青海选派一人;其选派方法,由各地方自定之。
——1912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材料三: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人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国家。”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四:
①秦设御史大夫
②唐设三省六部
③北宋设转运使
④清设议政王大臣会议
请你根据以上信息提炼一个观点,并以唐朝的政治制度有关史实说一说你的理由。
材料一:从独相到群相再到兼相,致使相权逐渐削弱,这既是我国集权体制下的政治制度发展变化的突出特征,也是皇权与相权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
——齐涛《资政通鉴·中国历代政治制度得失》
材料二:英国“光荣革命”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没计。……它在一个有长期专制传统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材料一:中书省负责定旨出命,长官中书令二人;门下省掌封驳审议,长官侍中二人;中书门下通过的诏敕,经皇帝裁定交尚书省执行,尚书省长官尚书令一人,副长官左右仆射各一人。
--《中华通史》
材料二:1912年春,孙中山代表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颁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约法规定:中华民国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国民有人身、居住、财产、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宗教信仰等自由;国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确立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政治体制。约法特别规定实行责任内阁制。
--人教版高中教材《历史必修1》
材料三: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在北京隆重举行。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共同纲领”规定了国家性质、基本方针和政策,……·确立了中国历史上一个新型国家的架构。
--人教版高中教材《历史必修1》
材料四:
第一章
总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一律平等。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各民族团结的行为。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自由。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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