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社会契约论 ②“主权在民”思想 ③“自然权利”理论
④三权分立学说 ⑤达尔文的进化论
材料一 在自然法则下面,一切人生来都是自由的,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对自己的身体有支配的权利。
——杰斐逊
材料二 所有正确的或合理的事情都为分离作辩护。被杀死的人的鲜血和造化的啜泣声在喊着: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即使竭尽智慧,要不谈独立而保证这个大陆苟安一年,也是办不到的。和解在现在是个荒谬的梦想……
——潘恩《常识》
材料三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 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目的,人民就有权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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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资产阶级共和国宪法 ②体现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原则 ③目的是限制袁世凯的权力 ④具有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进步意义
材料一 1911年12月3日通过并公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共4章21条,规定了:
①行政机关是临时大总统、副总统、行政各部;立法机关是参议院;司法机关是临时中央审判所。
②中央行政机关实行总统制……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公布后,依据大纲的规定,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宣誓就职,中华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正式成立。该政府成立后,就宣告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的结束。
材料二 在修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的基础上制定完成《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于1912年3月11日公布。共7章56条。主要内容是:
①定中华民国为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
②定中华民国领土的范围,“中华民国领土为22行省……西藏、青海”。
③实行资产阶级三权分立,规定中华民国以参议院(立法机关)、临时大总统(行使行政权)、国务员(行使行政权)、法院(司法机关),行使其统治权。
④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这是亘古未有的大事,是中国历史上的创举。
⑤规定保护私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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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 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
——董仲舒
材料二 没有权柄不是出自神的……君主的权力是上帝通过教皇授予的……治理人民的国王是上帝的一个仆人……
——阿奎那
材料三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未由国民明确授予的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
——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四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国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之可决弹劾之。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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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专制与民主的区别,不仅仅在于有无国会,而且在于国会在国家政治活动中处于何种地位。正式国会成立后,国会议员坚决排除袁世凯插手起草宪法的企图,牢牢控制制宪大权,在讨论宪法草案过程中,严格规定了总统的权限,并将总统置于国会控制之下。无论民初的政党斗争多么激烈,国会始终居于国家政治活动的中心。
辛亥革命前很多保守派,包括梁启超这样的一些开明派人士,对民主政治深表疑虑,担心一旦实行民主,必然出现党派倾轧,天下大乱。然而在清朝退位后几个月内,围绕着国会议员选举,原先纷乱杂陈的各个政党迅速调整政策,相互合并,最终形成国民党,民主党,共和党,进步党等主要政党。假使没有这些政党的参与和组织,如此大规模的选举活动是不可能的。
皇帝自动退位大大缓解了革命前的满汉矛盾。民初政治领袖及时调整方向,放弃排满口号,提出“五族共和”的建国方案,避免了革命前很多人担忧的国家分裂。最能体现共和精神的就是国旗以五色构成,象征汉,满,蒙,藏,回五族共和。假使孙中山的国民党不是一意孤行,以其党旗青天白日满地红取代五色国旗,中华民国的国运不至于江河日下,以至于此。民初国人寄托的共和精神也不至于遭人遗弃,以至于今。—摘自百度百科
材料一 作为立法机构的英国议会发端于十三世纪,在中世纪是听命于国王的御用工具。1688年光荣革命建立起立宪君主制政体以后,议会虽然被宣布为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但由于土地贵族势力强大,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很难涉足。1832年议会改革打破了贵族们长期垄断的政治权力,工业资产阶级获得了参政权和选举权。十九世纪七十年代,议会先后颁布了《秘密投票法》《取缔选举舞弊法》,十九世纪末基本实现了成年男子的普选权,二十世纪初妇女也获得了选举权。
——中央电视台纪录片《世界历史》
材料二
文献一:(1912年1月2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 | 文献二:(1912年3月11日)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
第四条 临时大总统得参议院同意,有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之权。 第五条 临时大总统制定官制、官规,兼任免文武官员,但制定官制、官规,及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十八条 行政各部设部长一人为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办理各部事务。 | 第三十四条 临时大总统任免文武职员,但任命国务员及外交大使公使须得参议院之同意。 第三十五条 临时大总统经参议院之同意,得宣战媾和及缔结条约。 第四十三条 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 第四十四条 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 第四十五条 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 |
(注:《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是民国第一部具有宪法性质的法律,后被《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取代)
材料三 在资产阶级民主共和政权建立初期,它(《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首开了因人立法之风。因人立法反映出很大的封建人治主义色彩。因为法随人变,就造成了人的意志高于法的意志。
——韦庆远主编《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一 我们,在大陆会议下集会的美利坚联盟代表,以各殖民地善良人民的名义,并经他们授权,向全世界最崇高的正义呼吁,说明我们的严正意向,同时郑重宣布:这些联合一致的殖民地从此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并且按其权利也必须是自由和独立的国家,它们取消一切对英国王室效忠的义务,它们和大不列颠国家之间的一切政治关系从此全部断绝,而且必须断绝;作为自由独立的国家,它们完全有权宣战、缔和、结盟、通商和采取独立国家有权采取的一切行动。
——《独立宜盲》
材料二 美国崛起于19世纪后半期到20世纪上半期。以1898年美西战争为界标,在此前50年美国集中解决国内的统一和制度问题,并且在经济总量上接近头号强国英国;在此后50年美国越来越深刻地卷入两洋战略,并开始主导国际体系的建立。以二次大战为标志,美国完成崛起的过程,取代英国而成为世界霸权国家。……美国在崛起过程中,没有成为英国霸权及其殖民体系的直接挑战者,在两次大战中都成为英国的主要盟友。美国不是推翻英国的全球霸主地位,而是在英国霸权自然衰落的过程中逐步取而代之。
——摘编自黄仁伟《大国兴衰的历史比较》等
材料三 人们在描述20世纪资本主义世界时,常常使用“欧洲的衰落”这样的提法……欧洲的衰落是相对19世纪它高居世界政治经济军事优势地位的“黄金时代”而言。现在的衰落并不意味着它没有发展与进步。欧洲,或者说资本主义发达的西欧,仍是当今世界的重要基地,它的作用在资本主义世界体系中不可或缺。
——据刘宗绪《历史学科专赶讲座》
①法国读者不了解洛克和卢梭的学说 ②《独立宣言》与洛克和卢梭的思想无关
③法国社会中的等级观念已经动摇 ④天赋人权思想已在大西洋两岸传播
材料一: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一切人生来就是平等的,他们被造物主赋予他们固有的、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有生命、自由以及追求幸福的权利……如果遇有任何形式的政府损害这些权利,人民就有改变或废除它……
——《独立宣言》
材料二:国会是立法机构,由参、众两院组成……按人口比例选举产生。行政权赋予总统,总统是行政首脑、国家元首、武装部队总司令。……司法权赋予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除非渎职,任职终身。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材料三:各州选举人应具有该州议员之选举人所需资格。……众议院议员人数及直接税额按合众国所辖各州人口之多寡,分配于各州,此项人口数目包括所有公民及五分之三非公民,并包括须服役数年之人,但未被课税之印第安人不算。
——《美利坚合众国宪法(178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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