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都对各自独立(革命)产生积极影响 ④都对本国政治民主化进程产生深远影响
某部法律文献有如下规定:
该部法律文献最有可能是( )
①君主立宪学说 ②自然权利学说 ③主权在民学说 ④三权分立学说
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②自由、财产、安全、反抗压迫是不可剥夺的人权 ③法律是公众意志的体现 ④国家的最高权力来自议会
材料一 我们认为下面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赋予他们若干不可剥夺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建立政府,而政府之正当权力,是经被治理者的同意而产生的。当任何形式的政府对这些目标具有破坏作用时,人民便有权利改变或废除它,以建立一个新的政府……
——《独立宣言》
材料二 在法国国家档案馆里,陈列着法国最珍贵的文件——《人权和公民权宣言》,这份文件,被史学家称为“旧制度的死亡证书”和“新制度的诞生证书”。宣言诞生后,被印成许多的传单、小册子、书籍,迅速传遍欧洲大陆。
请回答:
①清帝退位 ②袁世凯组织责任内阁 ③南北议和 ④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①否定了君主专制统治 ②在法律上确立了民主共和政体 ③体现了革命派的建国主张 ④是中国近代民主化的一座丰碑
材料一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寄托于国民。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所谓权力。在法律面前,所有公民都是平等的。——法国《人权宣言》
材料二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使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法院依法审判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请回答:
材料一:君主政体意味着我们自身的堕落和失势,同样地,被人当作权利来争夺的世袭,则是对我们子孙的侮辱和欺骗。……当共和失效时,奴役便接踵而来。英国政体之所以有毛病,只是因为君权已经毒害了共和。……上帝把英国放在远离北美的地方上,也顺理成章并有力地证明,英国对北美享有治权这一点,绝不是上帝的本意。……因此,既然只有抵抗才有效力,那么为了上帝,就让我们抵抗,一直达到最后的独立。
——马清槐等译《潘恩选集·常识》
材料二:“世界就是我的祖国”是托马斯·潘恩的名言。1774年,他从英国到达英属北美殖民地,两年后发表《常识》。该书一问世即被抢购一空。美国独立后,他来到法国,参与起草《人权宣言》。后回到英国,发表《人权论》,歌颂法国革命,抨击英国政体,因此遭通缉而逃往法国。潘恩参与起草法国1792年宪法,又因反对处死国王路易十六而被捕入狱。1794年恢复自由后,他投身到反对拿破仑独裁统治和侵略战争的斗争中。
——摘编自何实译《常识》附录
材料一:假定一块大陆永远要由一块岛屿来支配,那是件荒谬的事……英国和美洲就彼此的关系而言,颠倒了大自然的通常秩序……英国属于欧洲;美洲属于它本身。所有正确或合理的事情都为分离作辩护。被杀死人的鲜血和造化的啜泣声在喊着:现在是分手的时候了。……在这个时候,人们即使竭尽智慧,要不谈独立而保证这个大陆苟安一年,也是办不到的……和解是个荒谬的梦想
——潘恩《常识》
材料二:欧洲把合众国的建立视为明证:启蒙时代的许多思想都是切实可行的……歌德曾经若有所思的对美国称道说:美利坚,你的那个大陆胜过我们的这个旧大陆。
——摘编自R.R.帕尔默《现代世界史》
材料:民主体制和随之而来的自由,随着社会的变化而演变。根据近代早期的英国法律,表达对政府的批评言论,无论书面还是口头,都会受到惩罚。英国殖民者将上述法律带到了大西洋彼岸。1735年,纽约报纸发行人彼得•曾格,因发表批评纽约总督威廉·科斯比的言论,而受到指控,罪名是煽动诽谤。但是,曾格的律师成功地说服陪审团判曾格无罪,理由是曾格所发表的情况属实。科斯比诉曾格案成为一个具有重要政治意义的案例。
1791年,美国宪法《第一条修正案》规定,国会不得制定限制“言论自由或出版自由”的法律。“言论和出版自由”是人民的一项基本权利,也是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由言论和出版自由的权利引申出一个新的权利诉求:“人民知情的权利”,即禁止政府对公众获取信息的来源加以限制。人民知情的权利与新闻自由密切相关。“如果把民主体制理解为亚伯拉罕·林肯所说的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那么,政府的事务实际就是人民的事务,而这也是自由的新闻机构的角色与公民的民主关注的汇合点”。
——摘编自梅尔文·乌罗夫斯基《人民的权利——个人自由与权利法案》
法律是特定社会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据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三部法律文献中任选两部对此观点进行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