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生产性群体(官僚、宗室、八旗兵丁) | 生产性群体 | ||
商人 | 农、工等群体 | ||
户数占国家总户数比例(单位:%) | 1.09 | 2.31 | 96.6 |
户均财富分配额(单位:两白银) | 201.58 | 139.8 | 40.56 |
备注:当时全国户均人口数为7.84人。以经济最为发达的江南地区为例,五口之家的普通农户每年户均生活消费支出为白银32.6两,其中76%为食物支出。 |
材料一 明代初年,由于地主势力受到打击,各地都有不少荒田可以开垦,自耕农经济得到较大发展。但明代中后期以后,在赋役负担、土地兼并和自然灾害的共同冲击下,自耕农阶层越来越萎缩,地权日益集中于各级地主的手中,乡村社会分为地主与佃雇农两大社会阶层。明代地主占有的土地,绝大多数都通过租佃的方式经营,当时的佃户大致可以分为钦赐佃户、官田佃户、佃仆、一般佃户四类,其经济地位和社会地位各不相同。
——摘编自高寿仙著《明代农业经济与农村社会》
材料二 明清时期,大批破产贫民涌入长江流域的山区,进行垦殖,政府发给路费、耕牛、种子等并免征赋税。甘薯、玉米等对自然条件要求较低、南方种植更为便利的作物推广,也加速了长江流域山区的开垦。随着南方农村经济发展和劳动力供应增加,经济出现了一些新趋势。永佃制和货币地租也开始推广,城市工商业进一步繁荣,江南新兴市镇星罗密布:
——摘编自齐涛《中国通史教程教学参考:古代卷》
二三年间,开阖动摇,举天地之内,无一民一物得安其所者……数十百事交举并作,欲以岁月变
材料一:中国的传统:中国发展模式的价值内容,源于延续几千年的政治传统。这种传统达到西方难以企及的历史高度:一是历史上强大的中央集权国家,而非欧洲那样由封建领主或教会掌握;二是高度的行政管理体制,官员由公正、普遍的考试制度选拔,而非西方或中东那样由世袭或门第操纵;三是政治对人民负责,体现“民本主义”。
——俞邃《关于“中国模式”之我见》
材料二:雅典模式:“我们(雅典)的制度被称作民主政治,那是千真万确的,因为政权不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在多数人手里。”
——《希腊伯罗奔尼撒战争史》
材料三:英美模式:英国“光荣革命”(实际是一次改变)大概是我心目中最完美的一次政治设计。它在一个长期专制统治的国家找到了一个摆脱革命与专制的循环,能有效地控制“控制者”的办法。……这大概是改造专制制度以进行制度创新、摆脱专制的革命循环、走向长治久安的最完美的例子。这个例子对中国有意义,而美国在英国民主制度的基础上发展民主制度的历史对中国意义不大,因为中国不是像美国这类“没有历史的国家”。
——杨小凯《中国政治随想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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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一:自秦以来,关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争论一直未间断。唐中期柳宗元作《封建论》,对分封制进行了理性而有力的批驳。柳宗元提出“制”和“政”的概念,认为秦灭亡于人怨沸腾的暴政,而非郡县这种制度形式。“秦之失,在于政,不在于制”。周走向灭亡是因为诸侯“无君君之心”,而秦“有叛人而无叛吏”,汉“有叛国而无叛郡”,唐“有叛将而无叛州”。长期以来关于秦朝速亡在于不与诸侯共享天下的观点是错误的,原因在于分封制不利于中央和国家权力的集中。柳宗元还质疑分封制之下“上果贤乎,下果不肖乎”。这样即使“圣贤生于其时,亦无以立于天下”。尽管秦始皇废分封、立郡县是出于个人自私的打算,是“私其一已之成”,但从客观效果来看,却是“公天下之端”。针对分封制的维护者仍鼓吹其是“圣人之制”,柳宗元通过对国家形成的推演,论证了分封制的产生是“人之初”阶段的时代产物,而郡县制取代分封制同样也“非圣人之意也,势也”
——摘编自刘姗姗《柳宗元国家学说研究》
材料二: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成名作《论美国的民主》于19世纪三四十年代问世,他基于对美国民主制度的分析,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民主国家的命题。在卢梭人民主权理论的基础上,托克维尔认为人民主权原则是国家制度建构的主导,这一点在美国的立法、行政、司法领域都有丰富的体现。例如他分析“联邦的立法机构——参议院和众议院实际上是各州独立原则和国家主权说的调和,这种调和在本质上是为了代表人民主权,体现人民的‘公意’”。美国民主制度的维护最重要的是依靠其“民情”。其一是政教分离,一方面极大地避免教派斗争、社会秩序混乱,另一方面使神职人员虽不担任公职但仍能间接影响政府决策;其二是美国人在移民过程中形成的实践重于理论的认识,并且在这种教育理念下使公民能够具备参与公共管理的能力。
——摘编自何文婷《托克维尔的民主国家观略论》
材料一:明代建立后,在边疆地区推行屯田制和卫所制,大规模“移民实边”。以有色金属为重点的矿藏大量开采,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等发展迅速。在多人口向边疆流动的趋势,也导致许多移民与土著的纠纷,明朝在规范、完善土司制度的同时也在一些地区试行改土归流。此外还在边疆广设学校,发展教育和移风易俗。
——摘编自方铁《论羁縻治策向土官土司制度的演变》
材料二:晚清以来,康有为主张“辟地利,开民智,通商业,厂邮政,起农、工、林、矿之业达辽、蒙、藏、滇、桂之地。”尤为紧要的是“教以中华之文字言语,导以中华礼俗服器,俾风同道一,则爱国统一之心自生”。针对排满的革命运动,提出“凡中华国之境土,汉、满、回、蒙、藏五族合一而不可分,疆界一依旧传,非更易宪法不得变改。总统、议院有和战之权,无割让地之权。”
——摘编自姜义华、张荣华《康有为全集》
时期 | 机构 |
西汉 | 西域都护 |
唐朝 | 安西都护府、北庭都护府 |
清朝 | 伊犁将军、行省 |
材料一:科举之善,在能破朋党之私。……前此选举,皆权在举之之人,士有应举之才,而举不之及,夫固无如之何。既可(科举),……不能应试者,有司虽欲徇私举之而不得;苟能应试,终必有若干人可以获举也。此实选举之官徇私舞弊之限制。
——吕思勉《中国制度史》
材料二:隋炀帝时增设进士科……经过唐代的发展,考试作为一项重要制度确立起来。这样,士人可以不经荐举,直接报名考试……由官府择优录取,从而纠正了魏晋以来世家大族垄断用人做官大权的状况。
——韦庆远《中国政治制度史》
材料三:渐渐地,这些考试(指科举)开始集中于文学体裁和儒家正统观念,最后的结果是形成一种制度,为中国提供了一种赢得欧洲人尊敬和羡慕的、有效稳定的行政管理。……只要中国仍相对地孤立在东亚,它就会继续提供稳定性和连续性。
——(美)斯塔夫里阿诺斯《全球通史》
材料四:作为一种上千年的文化存在,科举显然有其客观的历史合理性,否则我们就无法解释其存在的持久性。……科举的创新之处就在不仅为社会底层的知识分子提供了持续流动的可能,而且将其制度化。……科举制度的最大合理性在于它那“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式的“机会均等”……的机制,对知识分子的社会心理是一种塑造,客观上激励了个人的奋斗精神。
-----薛明扬《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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