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图所示的工具,王帧在《农书》说明:“其制,当选湍流之侧,架木立铀,作二卧轮;用水激下轮。……则排前直木,则排随来去,揙冶甚速,过于人力。”这一工具的运用使得
材料一:赦免是中国古代封建君主治理国家采用的一种政治手段,历代统治者都十分重视赦免,把它当作稳固皇权的重要措施。赦免在一开始并不是作为一种社会措施,而是原始典籍中出现的一类有关“仁政”的思想。春秋战国时期的赦免具有临时性、随意性,诸侯国中的大赦之法基本上都是特赦。汉代以后,统治者开始经常性地使用赦免。《后汉书)记载,光武帝刘秀诏曰:“倾狱多冤人,用刑深刻,联甚愍之。”因而大赦天下,使人们从事生产。赦免权力开始逐渐地收归中央,赦免成为一种习惯法,名目和次数也日益增多。
——摘编自袁文超《中国古代赦免现象分析——古代皇权凌驾于法律之上的側面考察》
材料二:到了欧洲的封建社会,也就是欧洲的中世纪,随着封建制度的建立及基督教的兴起,赦免被作为“神权”与“王权”的象征。尤其是在12世纪,基督教中爱、罪、救赎的经典教义,直接影响到教会法对异端问题的处理,从而逐步形成一种相对理性的神权赦免制度,即上帝因为博爱,有权赦免那些有罪之人而正是这种神权赦免为世俗间的王权赦免奠定了理论基础。“君权神授”是封建社会中君主权力合法化的典型思想及理论,君主作为上帝在人间的代行者,其一切权力都被认为是上帝授予的,其中就包括了赦免权。因此,君主有位于法律之上的宽恕他人的权力,即赦免一个被法律判罪之人的权力。也就是说,君主在代为行使上帝所有的赦免权。
——《特赦鉴照政治智慧》
①御史大夫
②通判
③御史台
④军机处
材料一 清代,我国古代最完整、最具封建特色的监察成文法《钦定合规》颁行实施,标志着封建行政监察行为被以法典形式固定了下来。为加强对皇族贵戚的监察,清朝设有宗室御史,即宗人府衙门,专门稽查皇族的不法行为。
——摘编自唐文昊《明清封建监察制度研究》
材料二 在资产阶级革命时期,欧美各国的国会或议会都曾取得过“至高无上”的地位,拥有很大的权利。不论是共和制还是君主立宪制,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精髓都是使权力分散,以达到权力间相互制约的目的。因此,各国的议会或国会不但拥有立法权,而且拥有对政府进行监督的权力,结果造成议会权力膨胀,政府权力萎缩的状况。
材料三 中国政务院人民监察委员会在1950年工作任务中提出要“收集苏联社会主义国家监察工作的理论与法规以作监察人员学习的资料”,决定在中央一些部门内聘请工作人员担任该委监察通讯员。1953年政务院通过了《各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设置人民监察通讯员通则》,其中规定“人民监察通讯员应每3个月至半年向其原推选单位的群众报告工作一次”。监察通讯员监察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正之风、贪污腐化等行为现象。至1954年10月,全国已发展了十万多人民监察通讯员。1955年,党的全国代表会议决定成立中央到地方的各级监察委员会,领导行政监察机构开展工作。
——摘编自邬思源《新中国初期人民监察制度及其实践》
记述 | 出处 |
赵过“用耦犁,二牛三人。” | 《汉书·食货志》 |
二牛曳引,前有一人拉着牛辔导牛,后面一人扶犁耕作。 | 王莽“新朝”牛耕画像石 |
二牛驾犁,一人扶柄耕作,但无牛环牛辔和牵牛人。 | 东汉牛耕壁画 |
皇帝 | 和帝 | 殇递 | 安帝 | 顺帝 | 冲帝 | 质帝 | 桓帝 | 灵帝 | 少帝 | 献帝 |
即位年龄 | 10 | 1 | 13 | 11 | 2 | 8 | 15 | 12 | 14 | 9 |
寿命(岁) | 27 | 2 | 31 | 30 | 3 | 9 | 36 | 34 | 14 | 54 |
材料:东汉初年,战将以其军功有较高的话语权,甚至可以改变三公人选,有的战将还不守律法,胡作非为。建武六年,刘秀用亲信取代功臣指挥中央军,罢省郡国都尉官、复员地方军队、并省地方郡县;十二年,开始大规模地剥夺中央军功阶层官职;十八年,废除在地方上集军政大权于一体的州牧制度,复置刺史。刘秀对主动请辞的功臣,加大分封规模;对被剥夺官职的功臣则保证高爵厚禄;对继续任职的功臣则不予奖励。纵观改革过程,刘秀跟功臣一直“和睦”相处。同时,他还选拔任用了大量儒兼通的文吏,以弥补功臣离职后的空缺。他对儒家教育大力支持,使东汉的经学发展达到辉煌顶峰。
——据赵瑞军《刘秀“退功臣而进文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