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2019·内蒙古集宁一中高二期末)有学者在评价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时说,这种民主形式可以“赋予权力机关和公职人员权力合法性以及公共决策合法性”。与这种民主形式相一致的制度是( ) A.政治协商制度                        B.基层的“海选”制度 C.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下列材料分别摘自17世纪末和19世纪后期欧美四大国的历史文献:   材料一:“本宪法所授与之立法权,均属于由参议院与众议院组成之合众国国会。众议院以各州人民每二年所选举之议员组织之。……行政权属于合众国大总统。大总统之任期为四年,同任副总统之任期亦然,大总统与副总统,应依照手续选举之。”   材料二:“宪法规定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总统任期7年,是国家元首和军队的最高统帅,……,经参议院同意有权解散众议院。议会采取两院制,参议院通过间接选举产生,有权否决众议院通过的法律。”   材料三:“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过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议会之选举应是自由的。”   材料四:宪法第15条:“由皇帝任命帝国宰相”;第18条:(皇帝)“有创制法律之权”;第12条:“皇帝有权召集、召开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以及使议会延期或结束。”“帝国议会按普遍、平等的选举法选举产生。” 请回答下列问题: (1)上述四段材料分别出自欧美国家的什么政治文献? (2)以上材料反映出资本主义国家代议制的哪两种基本类型? (3)对于君主和议会的关系,材料三和材料四规定有什么不同点? (4)结合当时两国政治形势,探究形成材料二和材料四两国民主政治各自特点的主要原因? (5)根据上述材料归纳,就大多数国家而言,资产阶级代议制具有哪些特征?
历史 试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