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中国是抗击日本法西斯的主战场之一
②抗战胜利使中国摆脱了帝国主义的统治
③抗战胜利极大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
④抗战胜利促进了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材料 抗战爆发后,中国政府就废除不平等条约问题同美英进行了交涉。太平洋战争的爆发,加速了这一进程。1942年10月,美英政府同时发表声明,表示愿意放弃在华治外法权,同中国缔结新约。经过谈判,1943年1月,国民政府分别在华盛顿和重庆与美英签订新约。两个条约都规定,现行中国与美英的条约中,凡授权美英政府或其代表管辖其在华人民之一切条款,均予撤销作废;交还北平使馆界的行政与管理权;终止美英在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的权利,交还天津、广州英租界;撤销美英军舰驶入中国领水之特权,撤销美英船舶在中国沿海贸易及内河航行之特权;英国放弃海关总税务司之特权。随后,国民政府发文,称新约的签订使中国取得了与各国“并驾齐驱”的“完全独立平等自由的地位”。
——据王绳祖《国际关系通史》
材料一:由于中国人闭关锁国、骄傲自满,三次灾难性的战争使他们受到了巨大的刺激:第一次是1839—1842年同英国的战争,第二次是1856—1858年同英、法的战争,第三次是1894—1895年同日本的战争·····其结果是入侵和反入侵的连锁反应,它产生了一个新中国,产生了至今震撼着远东和全球的影响。
材料二:1912年中华民国的建立,为辛亥革命前已经萌生的中华民族观念的广泛流传提供了广阔的舞台。民国初年,孙中山将“五族共和”思想作为处理国内民族关系的准侧,少数民族在观念上第一次被置于平等地位,从而令统一多民族共和思想开始深入人心。“中华民国”国号的使用本身,就极大地增强了国人对“中华”一词所代表的中华民国共同体内涵的认同感与自觉归属感。人们开始有意识地用“中华”一词来命名各种事物,如“中华革命党”“中华实业团”“中华书局”等。《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则以法律形式将人民平等规定下来,如第一章总刚第二条 “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第二章第五条 “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这使得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继续发展有了法律上的保护,各民族至少实现了法律上平等的联合。
——摘编组李帆《以“中华”为族称:辛亥革命前后的民族认同》
材料三:下面是1960年我国中学历史教科书中“抗日战争”内容的目录摘编。
年份 |
公营工厂 |
合作工厂 |
私营工厂 |
家庭生产 |
合计 |
||||
产量 |
百分比 |
产量 |
百分比 |
产量 |
百分比 |
产量 |
百分比 |
||
1938 |
125 |
1.8 |
— |
— |
1620 |
219 |
5625 |
76.3 |
7370 |
1939 |
1429 |
8.8 |
400 |
2.5 |
5690 |
34.9 |
8750 |
53.8 |
16269 |
1940 |
14740 |
45.2 |
850 |
2.6 |
4500 |
13.8 |
12500 |
38.4 |
32590 |
1941 |
18750 |
40.5 |
4600 |
9.9 |
8460 |
18.3 |
14500 |
31.3 |
46310 |
1942 |
14656 |
32.3 |
4500 |
9.9 |
12000 |
26.5 |
14185 |
31.3 |
45341 |
1943 |
32968 |
32.6 |
6000 |
5.8 |
19630 |
18.8 |
45700 |
42.8 |
1042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