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 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历史系和东亚系双聘教授本杰明·艾尔曼( Benjamin Elman)说:“虽然中国的科举制度在1905年被废除了,这种传统却以另一种方式被传承下来。如今各个国家普遍设立考试制度,这是从以前的中国科举制度转变而来的。尽管其内容改变了,但它的技术、方法和规制都被延续了下来。从这个方面看,我不赞同科举制度是落后的这种观点,我认为它是进步的,只是到了清朝末年,大家都把它与清政府联系在一起,因为清政府是腐败的,所以与之有关的东西都要废除。现在我们可以看到,在科举考试被废除后,考试制度还是得到了继承,如孙中山时期的考试院,实际上是把科举制度现代化了。以科举为主的考试制度实际上是非常有意义的。”
结合所学知识评论材料中关于科举制的观点。(要求:观点明确,层次清晰,史论结合)
材料一 尧知子丹朱之不肖,不足授天下,于是乃权授舜。授舜,则天下得其利而丹朱病;授丹朱,则天下病而丹朱得其利。尧曰“终不以天下之病而利一人”,而卒授舜以天下。
——《史记》卷一《五帝本纪》
材料二 诏曰:“朕深诏执事,兴廉举孝,庶几成风,绍休圣绪。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三人并行,厥有我师。今或至阖郡而不荐一人,是化不下究,而积行之君子壅于上闻也。且进贤受上赏,蔽贤蒙显戮,古之道也。其议二千石不举者罪。”有司奏:“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奏可。
——《资治通鉴》卷十八《汉纪十》
材料三 由此论之,职名中正,实为奸府;事名九品,而有八损;古今之失,莫大于此!愚臣以为宜罢中正,除九品,弃魏氏之敝法,更立一代之美制。
——《资治通鉴》卷八十一《晋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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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整日被冗杂的政事缠身的政府官员来说,是不可思议的。这与宋代实行官、职、差遣分离政策,“吏强官弱”“官无封建而吏有封建”等有关。上述现象
材料:“禁兵把持于内,藩镇偃蹇于外,唐朝的政局,终已不可收拾,遂分裂而为五代十国.唐时的节度使,虽不听政府的命令,而亦不能节制军队.军队不满于节度使,往往哗变而杀之,而别立一人”.北宋初,宋太祖大力整顿兵制,加强中央兵权.宋朝兵之种类有四:曰禁军,是为中央军;曰厢军,是为地方兵;曰乡兵,系民兵,仅保卫本地方,不出戍;曰番兵,则系异族团结为兵,而用乡兵之法.“太祖用周世宗之策,将厢军之强者,悉升为禁军,其留为厢军者,不甚教阅,仅堪给役而已”,所以军队的重心,实在禁军.与之前府兵制相反,宋朝兵民分业,士兵全部招募,平民出饷以养兵,募兵专务训练战争之事.宋初,侍卫马军司、侍卫步军司、殿前司分立,合称“三衙”,三衙分掌禁军,厢军则隶属于侍卫马军司或侍卫步军司,“天下兵柄尽在焉”.但是,三衙却只管统制训练,不及其他;武官选授和军队的调发则由枢密院掌管;军队出征时又往往不用三衙将帅,而临时任命其他官员为统帅,事定以后,兵归三衙,将还本职.
宋代兵制改革为赵宋皇室消除了腹心之患,有利于长治久安,为两宋时期生产的恢复和发展,社会的进步与稳定,文化的昌盛与繁荣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基本前提,其意义与影响不可小觑.
──摘编自吕思勉《中国通史》
材料:隋文帝取消地方政府对州刺史和其他地方官员的任命权,而将这一权力交给吏部。然后,逐步采用其他措施以使集中的任命权有效地实施。措施之一为“回避法”,它规定州县官员不得在其原籍任职。此外,还对地方官员的政绩进行年终考核,并根据评定的结果升降赏罚。为了维护新的官吏体制,又采用了几种对策。一是皇帝亲自巡视,文帝就花了很多时间考察地方官员的行政效率。另一个对策是他指派巡视州县政府的官员,使之充当隋帝“远布之耳目”。第三个对策是派专使调查某一特殊情况,然后上报。第四个是利用御史台,它拥有大权,不但能查访官员的公务,而且还了解他们的私生活,如有不良行为,即行弹劾。
——摘编自费正清《剑桥中国隋唐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