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人物中,促使20世纪初的中国社会发生巨变的是
A B C D
甲同学:辛亥革命完成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
乙同学: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
丙同学:辛亥革命使中国社会习俗发生了巨大变化
丁同学:辛亥革命推进了中国民主进程和社会近代化
材料一:民国初年,全国报纸总数高达50余家,不少报纸以“民主”、“民权”、“民国”和“国民”命名;全国报纸发行总数达4200万份,读报纸虽限于少数人,但报纸发表之意见,有公众的或私人议论,几乎下等之苦力,亦受其宣传。
——陈玉申《晚清报业史》
材料二:民国三年,戴季陶遇见一个老农,因戴氏身着日本服装,老农遂问其国籍。戴称“予中华民国人也”。老农“忽作惊状,似绝不解中华民国为何物者”。当戴氏告诉老农“你也是中华民国人”时,老农茫然惶然,连声说:“我非中华民国人,我非中华民国人。”
——范小方等《戴季陶传》
请回答:
材料一:战国时期的韩非子认为人天生是自私的、是趋利避害的,施仁政在过去可能有效,但现在必须用严格的法律和官僚机构的有力惩罚来进行统治。古希腊的亚里士多德以为,大多数人都不能完全消除兽欲,即使是最好的人也难免在执政时因情感而引起偏差。法律恰恰是免除一切情欲影响的理智的体现。
材料二:“民国主权属于国民之全体”,“盖国民为一国之主,为统治权之所出”;
“一国之政事.悉以宪法行之。”
——《孙中山全集》
材料三:新时期颁布的部分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注:经全面修改后的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1999年3月,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材料一:第一条,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是最高立法机构,由参议院和众议院两院组成,第二条,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同时又是陆、海、空总司令,执掌最高军事指挥权。总统经参议院同意,有任命高级官吏包括国务卿、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经参议院同意,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第三条,合众国的司法权属于最高法院最高法官由总统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如无失职行为,得终身任职。
——摘编自1787年联邦宪法
材料二: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临时大总统、副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之。以总员四分三以上出席得票满投票总数三分二以上者为当选。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
——摘编自《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时期 | 领导阶级 | 斗争纲领或指导思想 | 重大斗争 |
19世纪中期 | 农民阶级 | 平均主义 | 太平天国运动 |
19世纪末 | 资产阶级 | 兴民权、君主立宪 | 维新变法运动 |
19世纪末20世纪初 | 农民阶级 | 扶清灭洋 | 义和团运动 |
20世纪初 | 资产阶级 | 三民主义 | 辛亥革命 |
材料一 近代转型期,英国的家庭结构以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核心家庭为主,子女的“立身期”在亲子关系中占有相当大的时间比例。据本·阿莫斯研究,中下层家庭子女在外当仆佣学徒的“立身期”年龄大约在15~24岁之间;又据斯通估计,他们离家时的年龄一般在10~17岁之间。因此,尽管个人情况互有差异,但从整体上看,当时英国青少年中的大多数在核心家庭结构中与父母一起生活的时间较短。一旦成婚,子女多另择新居,与父母的关系已超出核心家庭范围。
——摘编自陈勇《近代早期英国家庭关系研究的新取向》
材料二 ……随之而来的,是以家族为中心的社会的法律支持也崩溃了。旧的司法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以血缘为主的社会结构,它承认家长的特殊地位;男女不平等……它认同儒家教诲,认为父子应互相庇护,逃脱司法审判。这些反映封建社会关系的准则,显然与快速变化的时代是不协调的。在晚清和早期民国时代的新法典中,已承认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男女平等、妇女的财产继承权等,家族社会的古老的司法基础瓦解了。
——摘编自(美)徐中约《中国近代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