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律之一是: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状况的规律。每个社会形态的生产关系均有不同,生产力发展了,生产关系就要相应地发生变化,新的生产关系的代替,又会使得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观念等发生改变。
四种社会形态生产关系特点比较
社会形态 |
生产资料归谁所有 |
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如何 |
产品如何分配 |
原始社会 |
|
|
|
奴隶社会 |
|
|
|
封建社会 |
|
|
|
资本主义社会 |
|
|
|
①生产力的发展是私有制产生的根源
②个体劳动的出现是私有制产生的标志
③私有制出现是剥削社会产生的前提
④私有制的出现是阶级分化的决定因素
材料一:在古罗马,奴隶主把生产工具分为三种:第一种是“会说话的工具”,即奴隶;第二种是“有声的工具”或“哞哞叫的工具”,指耕牛一类;第三种是“无声的工具”,如大车等。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和牲畜、工具一样,是可以任意转让、出租、赠送、买卖甚至杀死的。
材料二:两汉时期,租种豪强地主土地、缴纳地租的佃农和被豪强地主雇佣耕作、以领取雇值为生的雇农数量有了明显增加。从东汉末年到魏晋,战乱使更多的农民被豪强地主所控制,他们不仅要为地主耕种土地,缴纳地租,还要服劳役,任杂务,战乱时则武装为私兵部曲,不单立户口,而附于主家户籍,世代相袭,非自赎或主人放免不得脱籍。但他们又都有自己的财产,并且不像奴婢那样可以被买卖。
公元前 475 年,春秋和战国的分界线,一般认为是中国进入封建社会的确切时间,是奴隶制瓦解的时间,也是封建制形成的时间。中国春秋时期的鲁国实行的“初税亩”标志着我国奴隶社会土地国有制的瓦解。公元前 475 年的战国,一开始就已进入封建社会。从此,我国开启了新的剥削制度。有人认为,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历史的倒退。对此,我们应如何认识?
①都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 ②劳动者没有人身自由
③鼓吹“君权神授” ④都存在着阶级剥削
材料一 地主制经济以中国封建社会最为典型。中国的封建地主对自有土地采取多种经营形式:有的是由自己经营,采取剥削僮奴或剥削雇工的形式;而主要的是将土地租给他人经营,采取以地租剥削依附农或佃农的形式。依附农在历代有私属徒、部曲、佃仆等类型;佃农在历代有佃客、庄户、田客、佃户等别称。唐宋以后,分租给佃农的形式逐渐排斥和代替依附农形式,成为地主制经营中的典型形式。
材料二 解放前的凉山彝族奴隶社会中,奴隶主集中占有土地和奴隶,是凉山奴隶制剥削的主要形式。占凉山总户数5%左右的奴隶主,却占当地70%以上的土地、牲畜和生产工具等生产资料。基于人身占有和隶属关系的无偿劳役,是奴隶主的主要剥削手段,奴隶都要自备耕牛、农具为主子进行耕种,同时全年的三分之一或三分之二的时间,还要为奴隶主服劳役。
①奴隶主占有生产资料但并不完全占有奴隶
②奴隶主对待奴隶就像对待牛马一样,任意支配
③奴隶毫无人身自由,成了奴隶主的私有财产
④奴隶主和奴隶之间的矛盾是奴隶社会的主要矛盾
①奴隶有相对的人身自由 ②奴隶主完全占有奴隶
③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④奴隶和奴隶主的对抗导致国家的产生
①财产分化现象造成了激烈的阶级对抗
②债务奴隶是最初的和最主要的奴隶来源
③贫富分化的加剧,使氏族成员的地位越来越不平等
④随着原始社会的解体,逐渐形成奴隶主阶级和奴隶阶级
①以氏族为单位进行个体劳动
②奴隶主和奴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③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
④奴隶劳动的全部产品都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
①奴隶毫无人身自由,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
②生产工具改进,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提高
③奴隶主和奴隶共同劳动、平均分配劳动产品
④奴隶劳动的全部产品都归奴隶主占有和支配,奴隶主只给奴隶最低限度的生活资料
结合材料,从生产关系的角度分析,原始社会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之间的根本区别是什么。
①个体劳动盛行 ②阶级的出现 ③生产力的发展 ④国家的建立 ⑤私有制的产生
奴隶社会代替原始社会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请结合材料,阐述你的观点。
材料一: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占有大量奴隶,他们可以任意买卖奴隶,可以把奴隶当作财产转让、赠送,也可以把奴隶作为遗产继承。奴隶主像对待牛马那样强制奴隶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如果发现奴隶稍有懈怠,就用皮鞭和木棒毒打他们,若有反抗,就要处以各种酷刑。
材料二:英国工业革命开始后,曾多次发生局部性经济危机,1825年爆发了第一次全国性经济危机。从此之后,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每隔一定期间就会发生一次。1836年和1847年相继爆发了波及欧洲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危机。1929年﹣1933年的经济危机,波及了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二战后,危机爆发变得更加频繁。1997年,东南亚金融危机使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迅速萧条。2008年,由美国次贷危机引发世界金融危机,全球经济遭受重创。
①在奴隶主的强制下劳动
②享有一定的生产资料
③因债务致使儿女均丧失人身自由
④处于剥削者的地位